欧洲议会在近日全会上投票通过了面向2030年的能源与气候目标,即CO2减排40%(相比1990 年)、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达到30%以及能效提高40%。
这一结果的出炉并不容易。早先由于经济危机带来的冲击,一些成员国担心竞争力和成本问题而不愿意在气候目标问题方面采取果敢的行动。
议会同时认为,欧盟委员会于今年1月22日提出的至2030年欧盟气候和能源政策框架提案是目光短浅和不具有雄心的,特别是缺乏成员国可再生能源目标以及任何有意义的激励能效的新行动。
实际上40%的减排目标介于环保积极派与环保保守派各自的主张之间。据悉,欧洲相关产业和高耗能行业的主张是35%,环保NPO等组织则主张减排50%~60%,而德国提出的主张是50%。
因此,有观点指出,虽然减排40%看起来相当具有震撼力,但实际上对可再生能源而言,原本达到40%的减排目标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这次定下的目标并不高,而且在节能方面也没有提出具体数字。
欧洲议会指出,CO2减排40%等上述目标应该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根据国情分解为各成员国的目标予以推进。议会投票本身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以及成员国之间需要在今年晚些时候出台最终方案前达成一致。
欧盟官方数据显示,与1990年相比,2012年可再生能源使用水平提高了14.4%,碳排放则削减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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