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顺应世界能源变革新趋向制定能源发展战略

   2014-04-23 中国社会科学报
53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在全球低碳发展的潮流下,我国必须积极应对挑战,参与竞争,实现发展转型,才能从根本上在全球低碳发展竞争中占据优

核心提示在全球低碳发展的潮流下,我国必须积极应对挑战,参与竞争,实现发展转型,才能从根本上在全球低碳发展竞争中占据优势,在国际谈判中占据主动和引导地位。我国要利用国内市场需求大、有利于企业先进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和分摊研发成本的优势,抢占核心技术的制高点。

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出现新的转折。正在开启的“德班平台”谈判,旨在2015年底最终就全球2020年后适用所有国家加强减排力度的制度框架达成协议。与此同时,我国国内也面临经济转型的新时期,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制约使当前粗放型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缓二氧化碳排放,与国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政策措施上高度一致,具有广泛的协同效应。我国能源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将迎来新的形势。

大国能源新战略:节能与发展低碳能源

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日益紧迫。实现控制温升不超过2℃目标,全球碳排放应在2020年左右达到峰值,2030年比2010年下降15%—40%。然而,按目前趋势,全球碳排放到2030年仍将增长30%左右。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潮流下,大国能源战略也出现新的动向。

其一,更加注重节能和提高能效,把节能放在比开发更为优先的地位,视其为“第一大能源”。而且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制定越来越高的能效标准。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能源总需求量已经越过峰值并不断下降,而经济仍在增长。

其二,加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核能等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等低碳能源,在保障能源供给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全球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2012年比2007年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速为19%,远高于全球能源总消费量2.0%的增速。2012年与2007年相比,OECD国家能源总消费量减少4.1%,煤炭和石油消费量分别减少12.5%和9.0%,而可再生能源则增长92%。美国由于页岩气开发技术突破,2007—2012年天然气产量增长25%,相应煤炭消费量下降23.6%,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下降了11.2%。英、法、德等欧盟主要成员国都制定了2050年电力80%以上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当前世界范围内,已出现由以化石能源为支撑的高碳能源体系,逐步向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低碳能源体系过渡的趋向。

在全球低碳发展的潮流下,我国必须积极应对挑战,参与竞争,实现发展转型,才能从根本上在全球低碳发展竞争中占据优势,在国际谈判中占据主动和引导地位。我国要利用国内市场需求大、有利于企业先进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和分摊研发成本的优势,抢占核心技术的制高点。

我国中长期能源战略:强化产出效益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大、增长快的趋势明显,面临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我国当前能源消费量约占世界20%,2007—2012年期间的增长量则占世界同期增长量的47.8%,其中煤炭消费增长量占世界增长量的57%,二氧化碳排放增长量占世界增长量的60%以上。煤炭产量过快增长,远超出科学产能的供应能力,导致产能严重过剩,也造成矿难频发、水资源污染破坏、采空区土地塌陷等生态环境问题。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也不断增加,2012年已分别达58%和29%,能源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过快增长的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是造成我国东部地区大面积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因此,节约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既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突破资源环境制约、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永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战略选择。

能源发展战略要改变单纯保障供给的传统思路,须同时调控和引导需求,强化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的产出效益。“十二五”期间已制定单位GDP能源强度和二氧化碳强度下降16%和17%的约束性目标,“十三五”要同时实现能源消费总量(主要是煤炭)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的过快增长。这样,到2020年,我国可超额完成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所承诺的GDP的二氧化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达到45%—50%。

我国应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比例达15%的目标,其供应量将超过7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日本的能源总消费量。到2030年,这一比例可达到或接近25%,届时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核电发展规模和年新增容量均将居世界前列。同时,应加快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应用,促进能源体系的低碳化转型。

确立积极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

当前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正治理雾霾,着手控制和减少煤炭消费将有效减缓二氧化碳排放。到2020年左右,东部沿海地区二氧化碳排放有可能率先达到峰值并开始下降,为全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奠定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以及GDP增长由前20年10%以上的高速回落到7%左右的中高增速,有利于转变以不断增加投资、扩充重化工业产能、扩大中低端制造业产品出口为主要驱动力的增长方式,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GDP能源强度较大幅度下降。“十三五”期间,产能已严重过剩的钢铁、水泥等高耗能原材料产量,经大幅削减后将逐渐趋于稳定,2025年之前工业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将有可能达到峰值。建筑、交通部门的能源需求增长,可主要依靠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满足,从而为全国范围内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创造条件。

到2030年前后,我国将基本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产能扩张阶段基本结束,经济发展呈内涵式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潜在GDP增长率降低到4%—5%的水平,能源消费增长缓慢。届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成熟,其供应量仍可以年均6%—8%的速度增长,其新增供应能力可以满足总能源需求的增长,化石能源消费量不再增加,从而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峰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控制在110亿吨左右,约比2010年增加50%,而1990—2010年的过去20年内二氧化碳排放则增加了210%。峰值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约8吨,低于日本、欧盟峰值时人均约9.5吨的水平,更低于美国峰值时人均约22.2吨的水平。(作者单位:清华大学)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