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气候变化、环境危机和能源安全的多重相互关联的挑战,全球性能源治理机制是各国参与能源合作的共同诉求。从国家经济发展和战略安全的角度看,正是基于能源变革引发的能源安全这一刚性需求的各国普遍一致性,推动了各国在国际能源法律与政策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当前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心割裂情况进一步凸显。加拿大油砂、美国页岩气、巴西盐下油已经实现群体产量上升。传统天然气生产大国俄罗斯、卡塔尔等受到页岩气生产的影响,对全球能源的影响力正在下降。全球能源消费市场向新兴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中以印度和中国的增长最快。据预测,到2030年,大部分新增的全球能源消费将会来自新兴发展中大国。而全球只有一个复杂的能源体系,对于所有参与者来说,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就在于从一体化大系统的获取稳定。
然而,尽管世界面临着许多巨大的能源挑战,却没有一个关于能源问题的讨论或行动机制——没有“世界能源组织”。国际能源管理机制在地区和专业性上是碎片化和分散的,有一些机制和组织还是重复的。例如,尽管能源是联合国20多个专门机构关注议题,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能源议题也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02年约翰内斯堡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2012年里约能源宪章条约联合国峰会上被重点关注,但是联合国至今也没有专门的能源机构。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机制下,成立于1974年的国际能源机构——国际能源署(IEA)是西方能源进口国的合作平台,拥有高效能的专家团队,是世界能源资料的主要来源,在全球能源治理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然而世易时移,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改变、新兴发展中大国的崛起,国际能源署目前仅仅有34个成员国,由于IEA成员国必须首先是OECD的成员,因此没有代表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的利益,这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IEA成为全球能源机构,也削弱了其代表性和权威性。成立于1991年的国际能源论坛(International Energy Forum),成员包括60多个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尤其是在2003年利雅得常设秘书处的设立,使得该论坛沿着国际化的路线发展,但是缺少一个坚固的组织结构和明确的任务宣言。《能源宪章条约》(Energy Charter Treaty)为能源国际贸易的规则制定提供了全面应对的途径,然而由于俄罗斯和美国的拖延和抵制,能源宪章组织的发展也出现了问题。
自从第一次石油危机开始,西方七国集团(G7)一直致力于扩张国际能源署和建立一个全球化的组织来提升能效,但是由于内部的利益冲突、缺乏有效的机制来确保各方履约和不能接纳非会员国家,G7或者G8不能够实现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因此,20国集团(G20)的治理作用被不断提上议事日程。
G20由八国集团(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和11个重要新兴工业国家(中国、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南非、韩国和土耳其)以及欧盟组成。由于八国集团和国际能源署在能源安全协调方面已经力不从心,虽然法国和委内瑞拉在上世纪90年代建立了国际能源论坛,沙特2003年在利雅得建立了秘书处,现在国际能源论坛有89个成员,但国际能源论坛当前的影响力还远远不及IEA。
G20成员国既包括能源生产大国又包括能源消费国,所以它被认为能在不同的能源机构和其他的国际性能源组织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国际能源机构、世界银行、能源宪章秘书处、世界贸易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能源论坛、世界气象组织等组织中发挥协调作用。然而,作为一个没有常设机构的非正式政治组织,它还需要在G20之外发挥作用。
除了供需基本面以外,汇率、国际金融市场投机行为、垄断势力、国际地缘政治与事件等因素都对能源价格有影响,加剧了价格的波动,对全球能源安全带来越来越大的风险,这也需要G20这样的政治经济协调平台来统筹。因此,G20是唯一能改善全球能源管理的具有政治影响力的论坛。而且,为了与国际金融制度下对治理安排改革的努力相适应,G20的中心目标应该是确保全球所有的经济组织都能适应不断快速变化的全球经济。G20已经执行了一系列关于能源的政策。2009年匹兹堡峰会提出了取消矿物燃料补贴、提升能源市场透明度来降低价格波动、鼓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并提高能效。2013年,俄罗斯建立了G20可持续能源工作组,这个小组将关注提高能源市场的透明度、能效与绿色增长、保护海洋环境。
当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石油占全世界石油消费的63%,欧盟(EU)占18%,亚太经合组织(APEC)占54.5%,东盟(ASEAN)占43%。美国、日本既是OECD和IEA成员,也是APEC成员, 而中国只是APEC成员,参与世界石油事务的程度要低于美、日等国。2012年,中国国家领导人提出在G20中纳入全球能源治理参与G20的能源治理,有利于中国积极融入现有的全球能源治理,有利于中国充分了解和掌握国际能源游戏规则和权力博弈结构,在以我为主的基础上,平衡能源合作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确定中国国家利益和现有国际能源机制的交汇点,通过妥善运用全球能源治理机制,来实现有利于中国能源利益的国际环境。(作者:于宏源,为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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