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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述评

   2013-11-12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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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求,近一年来,我国不失时机地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重点领域资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求,近一年来,我国不失时机地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重点领域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既保障稳定供给,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以价格杠杆撬动市场供给

我国是国际市场石油、铁矿石等大宗资源性产品的大买家,国内消费量的一半以上来自进口。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我国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成本和国内价格。如何平衡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保障供给,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今年3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说,以前油价调整周期过长,无法及时反映国际油价调整步伐,一些经销商往往在涨价前囤油惜售,坐等涨价套利;炼油企业在亏损时生产积极性不高,导致“油荒”。新机制使油价更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油价调整相对平缓,有效稳定了市场供应。

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煤炭等高污染、高排放能源,有利于遏制大气污染。但我国天然气资源相对贫乏,剩余可采储量不足世界总量的2%。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称,多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国内天然气出厂价格比“西气东输”中亚进口天然气到岸完税价格每立方米低1.5元,既不利于扩大进口,也无法激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投资者勘探开发和投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

今年6月底出台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建立了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并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适当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变)。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王震说,这项重大改革对鼓励天然气生产和进口、引导天然气合理使用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促进节能减排。

推动结构调整助力绿色发展

价格是市场调节的灵敏信号,也是利益调节的重要杠杆。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注重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最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差别电价政策。这是我国主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目前,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制定差别化的电价政策。基本思路是:分业施策。对不同的高耗能(电)产业,依据其行业特性和产能过剩程度,制定针对性的电价政策;实行差别电价,即对同一行业内的企业,以同质单位产品的电耗标准为依据,电耗水平不同,加价标准不同,单位产品电耗越高,加价标准越高,以促进企业提升技术,降低电耗,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说,目前,“发展改革委正抓紧研究制定电解铝阶梯电价制度。”由于电费占这个行业成本的80%左右,实施差别电价,特别是惩罚性电价,对于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将发挥积极作用。

相关差别电价政策正在陆续产生预期效果。

广东省韶关市一家小水泥企业的董事长余柏林说,广东对列入淘汰类的水泥行业出台了差别电价政策,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并取消了峰谷电价优惠政策。“公司原来每吨水泥的利润就只有二三十元,实施差别电价后,我们的成本急剧增加,公司运营举步维艰,已于年初停产。”

我国还积极运用差别电价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6月6日,我国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对商业用户实行与大工业用电同价的优惠政策。这将减轻服务业的用电成本,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

创新改革机制 努力保障民生

我国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时,十分注重创新价格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各地在阶梯水价、电价、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中立足基本国情和科学发展要求,确保80%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负担没有因为改革而增加,有的因高效利用,负担还有所减少。

家住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水恋社区的李润洪老人告诉记者,自从实行阶梯价格后,家人更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了。“以前我们洗澡的时候,花洒先出来的凉水就直接放掉了,现在就会想着拿个桶收集起来,用来冲厕所或者拖地、浇花。”以前每两个月交一次水费,要七八十元,实施阶梯水价之后,由于节约和高效利用,水费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比原来减少了20多元。每月电费也比原来少了50多元。

同时,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当价格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向居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周大地说,尽管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取得初步进展,但距离改革的目标和十八大的要求,特别是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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