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能源局13日发布的公告,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重点开展的12项专项监管工作。根据该通知,能源局的监管范围更加宽广,由电力监管扩展到了油气、煤炭、新能源等各领域。
能源局此次重点专项监管以电力为主,并向其他领域进行了扩展。比如,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重点内容包括电网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火电项目、煤炭项目等四方面。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重点内容包括自备电站、天然气发电项目开工新建情况,煤改气、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气源落实情况,供气合同签署情况,涉及非电领域。
能源局称,根据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能源局主动和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情况监管、电力安全监管、能源市场及交易监管、能源成本和价格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能源市场准入监管、能源行业行政执法、参与协助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管等八大类监管职责。
能源局表示,重组之后,能源监管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能源监管的职责更多了、责任更大了、任务更重了。能源局将大力推动能源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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