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明了我国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关键环节,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其中,关于能源互联网与商业模式创新是《意见》的重要亮点。
商业模式创新是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关键环节。能源互联网必须摆脱以往依靠政府投资拉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旧思路,而要依靠产业创新-盈利-盈利支持再创新这一闭环正反馈。脱离了这个根本逻辑,能源互联网就失去了活力,能源互联网创造的效益也将大打折扣。
在构建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过程中,互联网产业诸多成熟模式将提供重要启示。《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为B2B、B2C、O2O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在这方面,有部分国外企业已经创造了一些商业模式,非常值得产业关注:在交易平台方面,大用户直购电等B2B平台,一系列光伏发电、电动车充电桩等领域的O2O平台日益兴起;在数据挖掘和应用上,出现了一批基于能源大数据分析的能源咨询公司,也有企业开发与天气预报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管理系统;在终端用户方面,有一些提供与手机通讯费用相似的、面向居民用户的电力供应商,也有一批以光伏+储能为核心技术的微网系统出现。结合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系统准入开放,这些经验正在逐渐被国内企业引入。预计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开放,用5到10年的时间互联网商业模式有望改变能源系统的组织、逻辑和运行。
能源互联网中用户侧将是一个重要市场,也是最具创新力、增长潜力最大的一个市场。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终端用户需要一个利益代言人参与到能源交易中,与上游的一系列“巨无霸”能源供应商讨价还价,这将给这些“代言人”牟利空间。在竞争中,满足用户差异化的需求和大范围铺设量测设备将是主要难点,这也恰恰是“代言人”抢夺市场的机遇。在硬件上,抢占智能电表、智能燃气表等量测终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掌握能源消费数据占领战略制高点;在软件上,开发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用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并据此抢夺客户。同时,考虑到能源互联网多能融合的趋势,预计未来可能会出现以电力交易为中心、包含多种能源交易的跨界综合性能源服务商。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依托能源系统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值得关注。金融工具应用于能源系统中需要几个条件,包括市场化、开放准入、量测等基础设施建设、调度相对独立等。可以看到,这些正是进行中的能源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一系列改革措施正在稳步推进。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许多金融衍生品将参与到能源交易中来。在上游,能源价格的波动使期权、期货、做市等模式在电力、石油等领域有更大的应用空间,相关工具将对冲大量由能源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在下游终端环节,光伏、储能等的众筹、租赁等市场的开发也将给新能源投资带来新模式。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本质就是应用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工具等手段,解决能源系统内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低效率问题。预计,商业模式创新将首先在电力交易、新能源汽车等信息化基础良好、市场率先开放的领域取得突破,并不断延展到能源系统其他环节。在产业蓬勃发展的关键历史机遇中,企业更需要明确自身定位,把握产业发展前景,积极学习国外经验,并提前做好战略布局、技术研发、硬件铺设和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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