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和国企改革重点领域,电力改革会释放出巨大的制度红利,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起到强有力的牵引和带动作用,因此,历次电改都牵动人心,备受瞩目。”
9月22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研究员、内参处处长景春梅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举办的“中国未来的电力”——可持续发展圆桌会议上作如上表示。
景春梅说,国有企业中,电力是政府和市场关系胶着的典型领域。电力改革已经完成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和主辅分离,作为深化改革基础好、条件成熟的领域,新常态下,电力供需矛盾放缓将为新一轮电力改革落地开启最佳“时间窗口”。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逻辑框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构建电力市场体系、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逐步打破垄断、转变政府职能,成为当前新电改的亮点。
“新电改重新界定了电网功能,正积极推行售电侧改革,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力主推进一个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新格局形成。”景春梅表示。
回顾我国电力改革发展进程,从1997年政企分开、2002年厂网分开、2003年独立监管机构建立、2011年主辅分离,再到2015年中发9号文构建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逻辑清楚,阶段性明显。
电力行业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是重启电改的重要动因。电荒与经济增长相生相伴,与窝电交织并存,煤电矛盾深度发展,新能源并网消纳困难,工商企业用电负担过重,厂网发展不协调等因素,时刻影响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
对此,景春梅认为,电改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由于上一轮改革不能及时到位,积累了不少问题和矛盾,而计划与市场、垄断与竞争之间的体制矛盾则是电力行业诸多问题的根源,“我们必须通过改革形成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使市场传导机制通畅,让市场的决定作用发挥出来。同时,随着各类投资主体的进入,新的电力投融资机制将得以建立,清洁能源将获得进一步发展,政府监管将得到加强,终端用户也能获得选择权。”
此外,作为此轮新电改核心内容,售电侧改革尤为引人关注。“三种模式将成为未来售电公司的主要组织模式,即输配售一体化公司、发售一体化公司以及独立售电公司。”景春梅分析。
第一类是输配售一体化模式。从事售电业务的电网企业,在售电市场化改革初期为保障供电稳定会占重要地位,但随着售电主题的成长和售电市场的逐渐成熟,其市场角色将逐渐弱化,成为兜底供电服务商。
第二类是发售一体化公司模式。此类模式中,拥有大用户直购电用户的发电企业将会获得市场主动权。
第三类是独立售电公司模式。这类模式是由发电、输配电企业以外的市场主体组建的售电公司,在业务模式创新上具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周(9月16日)刚刚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对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的最新进展进行了披露。他强调,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动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售电企业。
当前,包括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发用电计划放开、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以及规范自备电厂六个方面的配套文件正在加紧制定中。虽然电力供需矛盾放缓为新一轮电力改革落地开启了最佳“时间窗口”,但新电改能否真正落地最终仍取决于配套文件的顺利出台和具体落实。与此同时,鉴于配套文件涉及的各方正在激烈博弈中,配套文件能否落实并正确执行新电改的方向,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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