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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垄断链条始现松动 进口原油使用权开放

   2015-02-25 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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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直以来,地炼炼油原料多为燃料油,常常面临无原油可炼的尴尬境地。不过在春节前夕,国家发改委给地炼企业发了一个大红包。16日

一直以来,地炼炼油原料多为燃料油,常常面临“无原油可炼”的尴尬境地。不过在春节前夕,国家发改委给地炼企业发了一个“大红包”。

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这意味着油气改革“破垄断”提速,地炼呼吁已久的油源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将颠覆地炼企业炼油原料来源的配比情况,改善地炼油企油源短缺窘况,丰富地炼原料油来源多样性。同时,还将有效推动落后产能淘汰,控制新增炼油产能扩张。有资深市场人士表示,此举或推动山东地炼加速整合。

门槛降低

根据《通知》,新增用油企业有三个“量化”标准需满足,还需具备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和相应的环保设施和应急设施,且近3年未发生较大突发环境或火灾事故等。

对此,生意社能源分社社长、导报特约评论员李宏表示,《通知》对用油企业共列出7项基本条件,其中大部分条款对地炼来说,实现的可能性都较大。“对于地方炼厂来说,通知中设置的基本条件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努力一下可以达到。”

据导报记者了解,目前山东地炼企业有近60家,其中产能在1000万吨以上的只有1家,500万-1000万吨的有12家,200万-500万吨的有9家,其余的都是200万吨以下的。如此计算,符合条件的地炼企业有22家。

在李宏看来,通知没有对地炼的“出身”提出具体要求,这意味着,在2000年国家清理整顿地炼后建成的炼厂也有申请资格。

此外,《通知》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炼能结构、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为主要方向,首次明确放开民营企业进口原油使用权,新增用油企业用油数量依据淘汰自有或兼并重组的落后装置能力、建设储气设施规模的一定比例确定,但上限不超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常减压装置设计加工能力总和,并规定了可追溯、可检查的落后产能淘汰确认程序。

对此,李宏认为,此举将会举起山东地炼的整合大旗。

“部分资质不达标的地炼企业想要获得进口原油的使用和进口资质,并购其他与自身条件能够互补的炼厂是比较好的办法。”李宏分析道。

除此之外,压在地炼头顶的另一座“大山”是资金链紧张。去年,博兴石化下属天宏新能源贸易公司和上海燃料油品贸易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先后申请破产,三角债、民间担保、互保互贷等问题波及部分担保企业。“破产虽是极端案例,但其他企业也不轻松。负债率高达80%在业内不是个别现象,一些小企业随时都有可能破产或者被兼并。”李宏说。

“负债比例高、长期依靠银行贷款进行腾挪的部分企业,现金流已经亮起了红灯。相信随着国家信贷政策进一步收紧,还会有更多的诸如天宏新能源的企业被淘汰。但同时,一部分资产质量优良、自有资金充足的地炼企业会脱颖而出,行业再洗牌不可避免。”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孟凯分析。

积极性存疑

“这是真的吗?消息可以确认吗?”东营一家炼厂的副总经理周峰得知消息后显得有些惊讶。

“虽然只是进口原油使用权而不是原油进口权,但对我们来说也是个大利好。”周峰表示,“这是打破能源垄断的重要一步,也是赋予地炼公平竞争条件和规范地炼运营行为的重要手段,未来一段时间或将是山东地炼整合的阶段。”

由于发改委此次公布的通知所放开的是原油进口使用权,并非原油进口权,因此在周峰看来,地方炼厂在进口环节,仍需通过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珠海振戎5家企业代理进口。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属于国家进一步推动成品油市场化的配套措施,与原油进口权放开相辅相成。

“可预见的是,民营地炼企业可使用进口原油将促使中国原油消费量快速增长,那么进口原油从哪儿来?如何操作?国家将会出台更多配套措施予以补充。”张永浩分析。

近几年,山东地炼虽然通过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集团合作取得了部分原油资源,但杯水车薪,常常面临“无原油可炼”的尴尬境地。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山东地炼大约加工了2500万吨左右的原油。

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英爱告诉导报记者,去年下半年以来,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就已经供应原油给当地炼化企业。“不过是加价卖给企业的。原油进口放开后,符合条件的炼厂可以通过‘两桶油’代理进口原油来加工,更有自主权,也利于打破垄断,公平竞争。”

尽管原油使用权放开对地炼企业是个大利好,但一些市场人士并不看好未来地炼的积极性。

刘孟凯告诉导报记者,自2013年中化工获得1000万吨进口配额后,地炼原料市场出现骨牌效应,大量性价比较高的内贸原油资源流入地炼手中。如果把进口原油高昂的运输成本考虑在内,其炼油效益还不如内贸原油。“另一方面,地炼与主营炼厂不同,其计划性较弱、趋利性较强。而进口原油从采购到加工的周期较长,一旦原油价格起伏剧烈,炼厂可能面临长时间的巨额亏损,这是地炼难以承受的,所以地炼可能很难像中字头企业那样成规模并且持续地采购进口原油。”

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在去年底连续上调消费税。“以前地炼是加工燃料油,成品油的收益率低,现在加工原油后,出油率相对高一些。但是燃料油的价格中含有消费税,这可以和成品油中的消费税抵扣,而购买的原油中不含消费税,因此仅消费税一项成本就要增加不少,这也是地炼会考虑的问题。”刘孟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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