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要求,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将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共同组织编制。7月29日,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审议了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启动第三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受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委托,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汪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国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当前压力巨大,未来将更加严峻。与此同时,我国缓解资源约束尚有空间,提高保障能力还有潜力。总体来看,未来5至10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利用是否高效、保护是否充分是影响我国资源安全的根本性问题。要统筹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工作,矿产资源规划在其中具有重要地位。编制好新一轮规划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意义重大。
汪民强调,规划编制必须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发展。第三轮矿产规划编制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政策导向和管理依据作用,坚持国内国外并举,首先立足国内;开源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规划编制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总目标,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二是以加快推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三是以建设生态文明为要求,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四是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为着眼点,强化规划的指导性、政策性和约束性。五是强化资源惠民理念,落实改善民生要求。
汪民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安排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密切协调配合,三要加强规划基础工作,四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五要做好规划衔接,六要加强对地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会上,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介绍了第三轮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部有关司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矿业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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