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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企业海外合作挑战分析

   2015-06-10 国家电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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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外能源合作是一个持久性的重大战略课题。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给中外能源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包括一带一路构想的国家在内

中外能源合作是一个持久性的重大战略课题。“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给中外能源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包括“一带一路”构想的国家在内,众多资源国自身依然面临着能源贫困。中资企业将与之从事能源合作的基本目标定性为缓解其能源贫困状况,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具体举措。

也只有将参与缓解投资对象国的能源贫困、突破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所需的能源瓶颈放在投资条件谈判的突出地位,中资才可更好地管控境外投资项目的非技术、非财务风险。与之相关,中资是否投资某个境外项目,核心指标应是其盈利程度。也就是说,中外能源合作的基本驱动,必须淡化建立海外基地保障国内消费服务的思维。

“一带一路”构想给中资企业扩大海外投资提供了机遇。更为重要的是,包括能源在内的境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是问题。获得前景看好的项目,将继续面临多国、多方的资金来源竞争。因此,项目所在国(地)实质上处于“挑肥拣瘦”的有利地位。就像往常一样,从事跨国投资的企业,相互竞争的是如何获利、如何分散项目财务风险、如何通过在海外平稳运营而建设好自身的品牌。总而言之,在追求“一带一路”愿景的过程中,我国能源企业必须把境外项目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不是投资规模大小)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

总结反思趋利避害

我国能源企业在海外的经济活动中会遇到哪些政治风险?又如何在这些风险中趋利避害?这是首先需要分析研究的问题。

中国海洋石油公司试图并购美国尤尼科公司,因受美方政治干扰而不得不取消要约;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试图增持澳大利亚力拓公司的股份亦被否决;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缅甸政府合资的密松水电站在开工三年后被缅方单方面宣布停工;中国工人在苏丹工地被绑架……类似涉及中国企业在海外经济活动遭遇不利的新闻,在国人耳中并不陌生。

每一桩重大海外经济项目的挫折和失败,都具有政策研究的重大价值,都是我们借以回顾、反思以谋求改进的教材。

经营有风险。企业在国内或者国外经营,无论准备多么周全的预案,都可能会因为情况的变化而遭遇种种不测。教科书中通常将跨国投资、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归类为自然环境变化风险、市场(宏观经济状态、汇率、产品价格等)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如何应对种种风险,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随着经济活动全球化的加速而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大学国际商业教育的必修课程。海外经济活动风险管理也是跨国经济活动的伴生产业。

概而观之,政治风险是一个全过程的存在,出现的形式,因项目、因地点(国家与社区)而异;其最直接的体现形式便是经济手段不足以化解的矛盾;它考验的是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管理层特别是一线谈判与管理人员的预见能力和应变能力。

此外,跨国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企业。在企业的跨国活动过程中,主权财富基金、金融类企业、非金融类企业,受到鼓励、限制、禁止的路径存在行业和国别差异。当然,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也存在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影响。总之,“政治风险”并不存在一个全面、系统的定义,具有针对性的讨论必须区分国别、企业、所涉项目,以及投资对象国(地)的政策与社会环境等因素而进行。

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中资能源企业的海外经济行为多集中在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制造等涉及在经营地区雇佣劳工、产生自然环境影响的行为。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国际经济行为,这些活动投融资金额巨大,运行周期长,其成败所产生的影响涉及中资企业的国际品牌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国际上的舆论环境,并可能产生直接和间接的中国外交应对。

中国企业遭受的指责,多半涉及中国公司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所从事的资源开采、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西方政策研究和大众媒体中所谓的“掠夺”故事,不胜枚举,绘声绘色。特别常见的描绘包括:在中资项目工地,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钢材、水泥等基础原材料来自中国;从经理部到工地甚至到厨房,所有员工都来自中国,这些员工只会说中文;不利用当地已有的住宿设施,而是自建营地,与当地人员隔绝开来;即便中国公司雇用当地员工,所从事的劳动技术含量也很低,并且缺乏基本劳动保障。其次,中国公司所开采的能源和矿产,均运回中国加工。最后,在环境保护和移民搬迁补偿方面,中国公司向低标准看齐,如此等等,给读者所造成的印象是:即便是中国政府援助的建设项目,也至多是给相关的执政当局和某些政府官员带来好处而已;当地的资源被掠夺,而当地百姓却未能共享开发发展利益。

从能源和矿产采掘业的国际发展史看,今天中国所遭受的指责,乃至中国工人在工地被绑架等状况,并不具有特殊性。几乎所有国家的跨国能源和矿产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经营过程中都经历过员工被绑架、项目遭到所在国社会和国际环保、人权团体抗议等事件。究其原因,除了作业公司本身的行为确有改进空间之外,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基础教育水平低下,其国内的政府与社会间的政策沟通渠道不畅等社会环境性因素高度相关。

但是,针对中国企业的“掠夺性”或“殖民性”经营的指责,直接打击的是中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品牌建设努力。与历史上其他国家的同类企业所走过的历程不同的是,今天的境外舆论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信息传输的电子化与全球化背景下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炒作、渲染,使企业与项目所在地(国)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有效交流变得越来越困难。与此相对应,塑造海外经营环境的能力不足,在中国企业中是普遍现象。

同时,在中国与西方大国之间外交层面处于竞争的大背景下,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采取的是在中国企业与其他国家企业之间周旋的做法,中资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往往得不到保障。国家间的外交关系,至少在公众舆论层面,也因此而受到负面影响。

抓住机遇有效应对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能源企业如何抓住“一带一路”机遇采取有效措施趋利避害?首先,必须接受一个逻辑:政治风险是跨国经济活动的伴生现象,只能管理,不可完全规避;企业是应对主体,政府间外交关系态势仅仅是一个框架,而不是风险管理的根本依靠。

其次,进入一个市场前的尽职调查(duedi ligence)必须彻底,其核心是把握对方市场的规则和变数(包括其他国籍的同类企业在同一个市场的成功和失败的经历与经验)。尽职调查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越早、越全面接触一个市场的利益相关方(特别是可能提出反对意见的力量),越有利于自身做出是否进入、如何进入的判断。做出这个判断的主体,必须是自己的团队,而不能是外包给游走于不同市场之间的“投资顾问”。

第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审查,是一种主权风险保险,而不是障碍,因为通过了审查,就是符合该国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有了享受国民待遇的制度基础。关键的挑战不是被审查,而是通过审查过程把自我保护的路径清晰化,将项目合同中的中方和外方的职责明晰化。越是精细的合同,对企业运营越有利。

第四,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彻底改变“闷头发大财”的传统思维习惯。所有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都必须获得“社会许可(social license)”;而这个许可,本质上没有成文的依据,企业必须不间断地与所有力量沟通,才能避免遭蓄意阻挠时,除了接受损失、撤资外没有回旋余地的局面。学会与政治风险共存,是中国企业在海外从事经济活动的要项,这在中国能源企业追求“一带一路”愿景的过程中尤为重要。政治风险不是什么针对中国公司国际化努力的战略阴谋,其来源可能是同质企业(来自投资合作所在国或者第三方国家),也可能是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但最终决定竞争胜败的关键是在供求、资金、技术实力基础上,是否具备把握非技术风险的能力。这些风险对所有企业都是存在的,应对经营过程中非技术风险的能力,也是跨国投资者的竞争力。

要清楚地看到,“一带一路”战略更多地是中国发起的国家和地区间合作的理念和倡议,在这一背景下的中外能源合作根本性的基础是双方的需求以及运营能力的契合。同时,“一带一路”并不意味着中资排斥“带”“路”之外的投资机会,能源企业要在转变投资逻辑的基础上把握好投资节奏,要慎用“贷款换资源”模式,充分评估资源国债务负担程度和还款能力,主动应对国际有关中资企业从事对外能源投资的种种舆论。(作者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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