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6日宣布,对宝钢、首钢、武钢、鞍钢等中国钢铁企业及其美国分公司共计40家企业在美销售的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美国钢铁公司今年4月26日向其提出申诉,指控上述企业在美国密谋修改产品价格并控制产量和出口量,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贸易秘密和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要求启动“337调查”,发布永久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当天表示,对于美方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的决定,中方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
这位负责人说,美国近期连续对钢铁产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是一种不审慎的行为,此次更是史无前例地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中方认为,简单频繁地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美国钢铁产业暂时面临的困难,相反只会人为地对正常贸易秩序造成干扰。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钢铁产业面临经营困难和产能过剩等问题是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和需求不振所致,需要各国共同应对。中方将鼓励中国企业依法进行抗辩,密切关注该案进展,坚决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维护中国钢铁企业的正当权益。
美国凯托学会高级研究员、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前主席丹尼尔·皮尔逊说,诉诸贸易救济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美国钢铁业的问题,反倒会抬高国内钢铁产品价格,增加美国制造业生产成本,最终损害美国整体经济利益。
所谓“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