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三个优先权”

   2015-08-10 新华网
65
核心提示:鉴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日渐增多,在8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甘肃)新能源国际博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

鉴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日渐增多,在8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甘肃)新能源国际博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三个优先权。”

梁志鹏表示,需要树立可再生能源的“三个优先权”,即发电优先权、发展优先权和消费优先权。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一个主要目标是要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而正准备出台的配套改革措施中,达成共识的就是设置发电优先权,风电、光伏发电等享有最优先级的发电权。

梁志鹏认为,只有发电优先权是不够的,因为电力市场空间是有限的,所以必须在规划阶段,有一个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先权,在国家层面规划期,就应该将发展优先权进行定位。此外,在能源消费的时候,也应该确立可再生能源的优先权,应该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份额,确保消费优先权。

梁志鹏认为,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就必须把煤电的增长降下来,用可再生能源、核电、燃气发电来替代。

“十三五”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加速发展期,初步预计,我国年新增光伏、风电,以及光热发电,平均年度投资在5000亿元左右,共计2.5万亿元的总投资规模。梁志鹏说,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根本的是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这主要靠风电和光伏发电来完成,而赋予优先权,将是保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