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就是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要通过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的快车道。
所谓打通快车道,不能体现在能源消费数量上,而应当是在质上下功夫。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考虑在控制住能源消费总量的同时,还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通过市场手段实现能源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因此,我们能源体制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破体制机制方面的束缚,促进能源领域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的能源体制改革一直在稳步推进。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成立能源部到后来的电力部、煤炭部,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各种类型的能源央企也随之成立,成为了能源市场中的主力军,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以《电力法》、《煤炭法》等为主的能源法律体系也初步构建起来。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能源体制改革的路线必须适合中国国情,不能照抄照搬其他国家的做法。事实上,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体制,各国也都是根据各自发展阶段和国情来决定能源体制的。深入推进我国的能源体制改革,要着眼于现代能源市场体系的完善,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尤其是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同时要通过健全能源法律法规,健全能源监管体系,保障能源体制的良性高效运作。
还原能源商品属性。过去,我们的能源价格更侧重于服务经济发展,侧重于普遍服务,往往都是由政府定价,能源产品的价格是比较低的,它的商品属性被弱化了,这是由发展阶段决定的。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起来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发挥能源价格的支撑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就成为我们推动建设能源市场体系的重要目标。因此,弱化政府定价的计划性色彩,形成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从而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将是能源体制革命的要义。
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改革要取得新进展,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点出了当前能源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可靠灵活的电力和油气输送网络。同时,构建起竞争性的电力交易市场。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能源市场体系建设,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完全放手了。政府还应当站在全社会的高度确保全民享有能源的普遍服务,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保护基本价格,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主管部门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加强规划的职能,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同时,也包括对很多新技术、新方法、新经验进行试点推广,推动创新。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人民公仆,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需要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不良之风,清廉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尽快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相关法律的修订及配套法规的出台呈现滞后状态,加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我们的能源领域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就需要法律的与时俱进。没有法治保障的能源革命是不稳定的,能源市场化需要法律护航,政府进行市场监管需要法律支持。能源结构的调整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个过程中,只有法律的保障才是稳定的基石。
新的能源发展形势呼唤与之适应的能源体制。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要用实践来检验改革的效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正是我们推动能源体制改革的动力和根本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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