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1日对外发布《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从供需两侧推动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同时要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减少大气污染。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实现基本平衡,火电、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弃风率显著下降。初步形成安全稳定、结构合理、调节灵活的电力系统,建立适应多种电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减少散烧煤、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烧,提高能源供应清洁化水平,降低大气污染排放。
意见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在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方面,意见提出,今年开工建设扎鲁特至青州±800千伏直流工程,2017年建成投产,促进东北地区各类电源外送。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推进电能替代。2016年,在东北地区选择若干城市开展电能替代试点示范,鼓励先行先试,编制实施方案,在供暖、工农业生产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三五”期间东北地区力争再淘汰落后火电机组350万千瓦。此外,要丰富能源生产方式,积极推动徐大堡核电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