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十国集团(G20)在全球能源治理的问题上达成了诸多共识,推出了一系列治理举措;2015年G20轮值主席国土耳其将能源问题列为中心议程之一,G20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关系进入紧密互动的新时期。
行动与成效——
认识深化推动融合
在既有机制无法有效应对全球能源治理挑战的背景下,G20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首要论坛与核心机制,逐步将全球能源治理纳入其主要议程,推出了一系列关于能源治理的政策措施,逐步成为协调全球能源治理的领导机构。
2008年升级为首脑峰会以来,G20对全球能源治理的共识及其重要程度的认识不断深化,能源逐步成为G20峰会的主要议题之一,并将其与大宗商品市场稳定、金融特别是期货市场监管、全球经济复苏、可持续增长、就业等更为广泛的全球经济议题紧密联系起来。
G20成为全球能源治理机构的协调中心,推动了全球能源治理的理念、原则与机制融合。G20利用自身强大的影响力,对国际能源署(IEA)、欧佩克等国际能源机构的工作与行动进行评价、监督和引导,要求其向G20峰会或部长级会议报告工作,成立相关工作机构与它们进行协商对话和工作对接。全球涉及能源治理的众多机构和组织都聚集到G20的框架之下,G20也逐步成为能源治理机构的协调中心。
地位与影响——
协调中心有效整合
当前,全球能源治理迫切需要密切的国际协调和集体行动,世界各国也不缺乏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动力,但主体间利益博弈、价值理念冲突、机制性矛盾及权力与责任分配等问题相互交织,使全球能源治理进程步履蹒跚,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治理的统一需求与治理机构碎片化之间的机制性矛盾十分突出,相关能源治理组织或机构多而分散,呈现出各自为政、多头治理、低效复合的高度碎片化状态,缺乏兼具全球合法性和执行效率的统一的治理机制。
因此,从治理结构、治理能力与治理效力来看,G20能够发展成为全球能源治理的主要协调中心。
G20既包括能源生产大国,又包括能源消费国,也能在IEA、欧佩克等国际能源组织架构与世界银行等重要组织中发挥协调作用。G20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长期以来全球能源治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其成员构成及其联合能力可以大大缓解主体之间的矛盾和民主化问题,其强大的协调能力可以融合已有机制,解决治理机制的碎片化问题,其行动能力与治理成效也能较为有效地协调治理理念的差异。
G20具有协调全球各方利益和调动各方资源开展全球经济与能源治理的意愿和能力,在涉及众多交叠议题的全球能源治理领域可以将能源与金融、贸易等相关议题有效整合起来,是当今唯一可以发挥全球统领作用的国际治理机制。
劣势与优势——
专业性弱协调性强
不过,G20扮演全球能源治理领导核心的角色依然有赖于调动和融合其他已有相关治理机制的作用。G20发挥治理效力的机理在于世界主要国家达成共识和采取集体行动,达成共识和集体行动的过程建立在充足而高效的技术支持基础上。相对于IEA、欧佩克等已经存在数十年之久的能源治理机制,G20的最大劣势表现在缺乏处理全球能源事务的专业技术支撑和行动效率。全球能源治理需要极为庞大和专业的人员技术和研究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支撑,才能有效把握全球能源市场各个环节及发展趋势,从而开展有效的全球能源治理。
G20的重要优势之一则在于能够调动和协调众多国际组织来为全球经济治理相关议题服务。未来G20要扮演全球能源治理领导核心的角色,必然要继续依靠IEA、欧佩克、世界银行及联合国专门机构等已有机制的全力配合,为综合推进全球能源治理服务。
障碍与前景——
机制缺陷博弈持续
全球能源治理中存在各种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需求、价值观念,彼此之间相互牵制甚或相互抵消,极大地影响到能源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G20成员国不仅对能源安全的感知存在很大不同,对气候变化与环境议程的政策也存在巨大鸿沟。这种趋势必然带来能源消费国之间的利益需求差异和全球能源市场的分化,能源利益的差异带来新的博弈态势,进而影响治理的效率,为顺利推进全球能源治理带来障碍。
尽管G20在整合现有能源治理机构、制定全球能源治理规则、建立开放透明而具有约束力的协调机制等方面大有可为,但是,G20推动和领导全球能源治理存在机制性缺陷。作为没有国际条约或组织宪章依托的非正式对话机制,G20没有常设机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强,难以将各国达成的共识有效贯彻落实下去,更难取得切实成效。
此外,G20主要致力于应对以金融为主核心的全球经济治理议题,不可能成为单一的能源治理机制,能源议题在G20中的地位呈现起伏波动的特征。且由于G20峰会在成员国间轮流举办,主办国拥有制定年度会议议程的优先权,其他成员国也有按照自身偏好塑造议程的权力,而各成员国对于在G20框架内推动全球能源治理还存在明显分歧,这些都阻碍着G20在全球能源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未来G20要成为全球能源治理的领导核心的前景也并不乐观。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G20成员国对全球能源治理给予更高的重视,目前担任2015年G20主席国的土耳其就是突出的代表。鉴于自身地缘优势与经济需求,土耳其致力于利用担任2015年G20主席国的机会,将能源问题列为优先议题,有意整合现有各类能源治理组织以形成统一的全球能源机构,甚至推出新的能源宪章。2015年土耳其安塔利亚峰会也成为观察G20与全球能源治理关系的重要窗口,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和2016年G20主席国的中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地位也将受到更多关注。(作者:邹志强,为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工业能源管理
【提要】
2014年11月布里斯班峰会通过了《G20能源效率行动计划》,其中工业能源管理与建筑、发电一同被列入G20现有国际工作的重点领域。
【方法】
通过现有全球超级能源绩效计划(GSEP)能源管理工作组和能源管理行动网络(EMAK),参与国将努力加快普及工业能源管理系统。
通过广泛共享的工具和能源管理系统使用的最佳实践,GSEP和EMAK的扩大参与将有助于成员国能力建设。更广泛自愿地采取ISO50001能源管理协议,可以为工业部门提供显著的节能效益。ISO50001能源管理系统尊重工业的多样性和不同国家的生产系统,并适应各种行业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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