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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要在10%以下

   2013-09-02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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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燃煤是本市空气污染的主力,因此减煤位居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之首。今年,本市将发布实施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

燃煤是本市空气污染的“主力”,因此“减煤”位居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之首。

今年,本市将发布实施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到2017年,燃煤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

污染现状

“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城市都没有北京这样的燃煤量!”市环保局负责人称。

按照PM2.5的来源构成,北京“本地产”燃煤占到PM2.5来源的16.7%。而从周边省市飘过来的24.5%的污染物,绝大部分也是由于燃煤引起的。这样一算,北京的PM2.5中燃煤排放约占四成左右。

任务分工

城区核心区将无煤

2013年,完成4.4万户核心区平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程。自2014年起,通过人口疏解、清洁能源替代等综合措施,逐步消除剩余2.1万户居民采暖燃煤。到2015年底,实现核心区无煤化。

2013年,率先在160个试点村推行电采暖,同时推进使用热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采暖。今后20万农户将用上电采暖。

同时,本市将采取综合措施减少远郊区县燃煤总量,到2017年底,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等区的燃煤总量比2012年减少35%;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区县的燃煤总量比2012年减少20%。

到2017年底,这些措施将共削减燃煤100万吨左右。

新能源保障

推进全市供暖价格统一

市发改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推进全市供暖价格统一,推进瓶装液化气同城同价,建立“用户公平负担、鼓励清洁能源应用”的价格机制;研究完善电采暖、地源热泵、太阳能利用等鼓励政策。

并且,在全市居民供热价格统一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牵头整合供暖等相关补助政策,促进清洁能源推广使用。以上这些政策,力争在2014年出台实施。

北京PM2.5排放贡献“主力军”

工业累计减煤200万吨

本市将推进19个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到2015年,共削减燃煤80万吨左右。

2013年,对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以外的水泥、石化、酿酒、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燃煤压减。2015年,完成六环路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等任务,到2016年,该任务基本覆盖到全市。

今年,在东南、西南燃气热点中心投产运行的基础上,基本建成西北燃气热点中心4台机组等。

2014年,西北、东北燃气热电中心建成投入运行;2015年,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增燃气发电机组建成投产;2016年,关停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

1.5亿平方米完成热计量改造

今年,城镇新建居住建筑率先执行建筑节能75%的强制性标准,完成6500万平方米符合50%节能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14年,力争再完成6500万平方米。到2015年,累计完成约1.5亿平方米。

同时,今年本市将研究制定商业和服务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并启动实施。到2016年底,城六区及远郊新城建成区的商业、各类经营服务行业燃煤全部改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多路保障不断“气”

在削减燃煤的同时,还将增加燃气供应保障,基本满足电气化、电采暖需求。2013年,建成大唐煤制气一期工程和唐山液化天然气一期工程,开工建设陕京四线。2015年,建成陕京四线,大唐煤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工程全面竣工投产;10个远郊新城全部接通管道天然气。

2016年,开工建设陕京五线,形成多气源、多通道、多方向的供应格局。同时,本市还将积极争取国家天然气用气指标,到2015年和2017年分别满足本市200亿立方米和240亿立方米的用气需求。

特色措施

自今年起,新建项目原则采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项目。2013年底前,划定城六区范围内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2014年起,逐步在远郊区县城关镇地区划定禁燃区。

禁燃区内逐步禁止原煤散烧,现有燃煤设施按期限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无煤化进程。

2013年,将减少劣质燃煤使用总量80万吨左右,其中门头沟区全部取消劣质燃煤,其他区县减少劣质燃煤使用总量要达到2012年本区县农村地区燃煤使用总量的20%以上。

自2014年起,分年度制定行动方案,各区县每年减少劣质燃煤使用总量不低于2012年本区县农村地区燃煤使用总量的30%、30%、20%。到2016年采暖季前,实现削减燃煤100万吨左右,其他燃煤全部替代为优质煤。

同时,年底前,交通部门将开展路检、路查,杜绝劣质煤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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