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国际政治经济和这一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内的能源多边合作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内容及内动力。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内多边能源合作有机遇,也有挑战。
进入21世纪,在“周边外交”“一带一路”外交方针指导下,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国家的经贸合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卓有成效的务实合作为双边能源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天然气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抬升。中国国内新一轮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绿色经济”的发展,以及节能减排的压力,都使天然气成为能源品种中的优选种类。
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中国对天然气的需求量将迅速攀升,天然气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也将不断抬升,这就为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国家长期在天然气领域进行合作提供了稳定的基础。
第二,油气工业设备的升级换代。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俄罗斯、中亚国家将进入工业设备大规模的升级换代期。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油气价格的回升为这些国家提供了油气基础设施升级换代的资金。中亚国家工业设备的升级换代为中国企业出口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经济合作带来了新机遇。
从现实条件来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普遍高于中亚国家,有利于中国对中亚输出技术,使双方进行纵向的产业整合,从而为未来的经济一体化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基础设施的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显著的外溢效应,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国家也希望将本国打造成亚欧大陆上的交通枢纽,近年来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可以主动介入这一进程,以此带动双方的能源合作,并引导其向对中国有利的方向发展。
第四,煤炭资源开发和电力设施建设。中亚贫油气国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为实现能源独立,大力发展煤炭和电力工业,这为中国提供了与这个国家进行合作的良好机遇。
塔国煤储量非常丰富,但国内产量无法满足本国需求,工业生产依靠进口天然气,因此塔国决定大力发展煤炭工业,以减少对进口油气产品的依赖。这就为中国企业进入塔国煤炭产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第五,“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所带来的低碳合作。近几年来,围绕“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温室气体排放数额分配和承担责任的争论较为激烈,同时,低碳经济在世界上的发展方兴未艾。这些都催生出国家间的低碳合作,赋予国际能源合作全新的内容和形式。
对中国来说,与中亚各国开展低碳合作具有极为广阔的范围和深刻的内涵。就范围而言,低碳合作既包括太阳能、风能、原子能等新能源领域合作,又包括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技术援助;既包括能源的开发,又包括能源效率的提高和节能降耗。
不过,在看到合作机遇的同时,也需注意合作所需应对的新挑战。根据中亚地区新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中国面对的战略困局状况,笔者认为,中国与中亚各国的能源合作仍面临以下挑战。
首先是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空间的排斥效应。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空间是一个新生事物,对中国的长期影响尚难准确判断,其实际影响和发展趋势仍需密切观察。
无疑,俄罗斯借助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空间,实质上主导了中亚地区乃至整个独联体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俄罗斯的操控下,中亚经济一体化乃至未来更高程度的一体化都将首先服从和服务于俄罗斯的国家利益。可以说,俄罗斯的举动是对中国一直以来力图推动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内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行动的打击。俄罗斯在事实上掌握了中亚经济一体化的主导权。
其次是美日等国的价值观外交。丝绸之路经济带所属区域特别是中亚地区,向来就是群雄逐鹿之地,中国与中亚各国开展能源合作不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国家对中亚政治经济政策的影响。而中亚各国也有意无意地将多种势力引入中亚,使各种势力相互牵制,从而保持力量均衡,为本国创造最优合作条件。
美日在中亚地区的合作策略有从务实合作向务实和意识形态上的务虚合作并重方向转化的可能,这显然在无形中提升了中国与中亚地区的合作成本,不利于中国与中亚顺利开展合作。美日的价值观外交如果与其对中亚的发展援助、宣传途径等有机结合起来,就会产生相当大的迷惑性和诱惑性,从而在更深程度上威胁中国与中亚地区的能源合作。
另外,随着中国海外利益在中亚地区延伸,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中亚从事经济和商贸活动,中亚各国内部的有组织犯罪活动对中国人的人身安全和经贸活动的开展构成了威胁。中国在与中亚开展经济合作的同时,也需要同时开展政府治理领域的合作,提供必要的警务和技术援助,以维护中国海外利益安全。(作者许勤华教授,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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