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以下简称“新常态”),经济结构发生着深刻变化,逐步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速虽然放缓,但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实际增量依然可观。“新常态”将贯穿我国“十三五”乃至更长期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迈向更高水平的必经阶段。能源发展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在能源“十三五”规划研究中,笔者思考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能源“十三五”规划与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关系
研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首先必须要弄清楚其与《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战略行动计划”)的关系。2014年6月7日国办发[2014]31号文件指出: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战略行动计划”明确了截止到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方略和行动纲领。无论从计划期看,还是从明确了总体战略、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的内容来看,“战略行动计划”都是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纲要。因此,我们在研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时,应该紧紧围绕“战略行动计划”,进一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我们改进、优化的意见和建议,细化、落实“战略行动计划”的战略目标,如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85%左右,石油储采比提高到14~15,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基本建成;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二、“新常态”对能源电力发展的新要求
(一)“新常态”的特点
1、经济增速明显下降。在“新常态”下,潜在经济增长率将出现明显下降。有关机构研究表明,“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将大体维持在6.5%~7%。
2、增长动力发生变化,结构调整成为时代主题。在高速增长时期,驱动增长的主要是投资和(净)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产业主要是冶金、建材、化工、能源等产业。而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产业则主要是汽车、精密机械、新能源、金融、信息等产业。
3、竞争优势来源发生变化,研发和创新成为竞争力主要来源。在高速增长时期,企业竞争力的来源,主要是廉价劳动力的供应以及大规模投资带来的规模经济。在“新常态”下,企业的竞争力则主要来自高附加值的研发和创新活动。跨国投资、全球化经营,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4、风险因素多,制度转型压力大。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从国际经验看,这一时期也是矛盾多发、风险累积的时期。就我国而言,经济增速换挡期、深化改革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使经济运行面临错综复杂的局面。
(二)“新常态”下对能源电力发展的新要求
“新常态”下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打造中国能源升级版。“新常态”需要能源电力发展有新思路和新方式,但也不否定、不放弃那些有利于能源电力科学发展的好经验。
1、能源革命推进电力工业改革
(1)能源革命包括能源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革命。
能源消费革命体现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切实扭转粗放用能方式,不断提高能源效率和效益,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费、尽可能小的成本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能源供给革命将更加重视提高自主控制能源对外依存度的能力,立足国内,加强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能源技术革命将立足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推动技术创新,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
能源体制革命重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2)电力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革命将推进电力工业改革,并在电力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方面提出革新要求。
能源革命对电力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电力系统规模的不断扩大,结构性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全国和各省(区)电力工业发展的主导因素。电力工业发展的重点将由扩大规模向优化结构、扩大规模并重转变。
“新常态”为电力市场化带来调整的机遇期。“新常态”下,全社会对电力的商品属性更加认同和重视,有助于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完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由政府定价的机制。电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改善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加强。
2、生态文明建设对电力发展提出新要求
(1)我国在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合理需求的同时,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不断提高电气化水平。电气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提高电气化水平有利于降低能源强度和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其出路就是要加快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促进能源绿色发展。
(2)煤炭的大量终端消费是引起我国环境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将煤炭转换成电力再投入终端使用是减轻煤炭对生态环境破坏的有效途径。
(3)推动发展核电和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对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体现在对于节能减排和优化能源结构的作用。
3、“新常态”下的电力需求
(1)随着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目前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部分地区电力装机富余甚至过剩,同时局部地区存在地区性、时段性供电紧张情况。从能源电力发展来看,我们还面临着东北地区多年严重窝电问题、西南水电基地弃水问题和“三北”地区 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消纳等问题。结合 “十三五”规划研究,要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以提高电力设备使用效率,提高电力投资效益。
(2)2014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42.6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2%。其中: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6.0%,比上年下降2.9%; 原油消费量增长5.9%,天然气消费量增长8.6%,水电、风电、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6.9%;全社会用电量5.52万亿kW.h,同比增长3.8%,相比上年7.6%的增长水平回落幅度较大。应以此作为规划的出发点,研究“十三五”能源电力的需求,确定能源电力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
(3)“十三五”期间,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电能替代力度的加大,电气化水平稳步提高,决定了电力需求增长的刚性特点,电力增长空间仍较大。科学发展电力工业,满足合理电力需求仍是“十三五”电力规划的重点内容。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推动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提升改造步伐持续加快,促进地区经济布局更加合理,电力系统加大需求侧管理力度等等,使得电力需求增速必然有所回落。正向拉动因素和负向抑制因素的综合作用会导致我国电力需求增长的不确定性较大。总之,由于我国目前的能源电力供应水平还较低,与经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能源电力发展的任务还较繁重。在“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中预测需求时,应该留有一定的余地。
(4)“新常态”下需要研究东部地区的电力需求饱和问题。通过分析经济发达国家(地区)的电力需求发展情况,我们判定电力需求进入饱和阶段的指标是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长率低于2%,此外,还有一些其它辅助指标,如人口增长指标、人均电量指标、人均GDP指标等。预计到2020年左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很可能是我国最先进入电力需求饱和的地区,电力需求饱和问题对于这些地区甚至全国电力工业发展都有一定影响的。建议深入研究东部地区负荷中心电力需求饱和水平,包括电力需求饱和特性、规模、范围和出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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