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符合我国国情
中国电力报:您觉得《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具哪些意义,有何亮点?
曾鸣:《指导意见》的出台,意义是非常明显的,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依照我国国情和能源发展的情况,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在我国一定要由政府把握大方向,因此,由政府出台《指导意见》对于能源互联网未来的建设肯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二是《指导意见》的出台,对能源互联网项目建设是个利好,这意味着所需要的政策、运作机制以及市场模式将要陆续出台。三是《指导意见》的意义还在于给出了两个阶段的时间表,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和相关企业要起的作用,以及整个社会和能源互联网的关系等等都被比较明确地界定出来。
另外,《指导意见》至少具有四大亮点。第一,《指导意见》明确了能源互联网的定位、指导思想以及建设的主要任务。
而且,文件所提要点相对细致、明确,体现出了系统性、条理性、前瞻性、计划性的特点。第二,就是通过建设能源互联网推动能源包括电力体制改革。也就是说,《指导意见》能为能源体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搭建一个基础性平台。第三,《指导意见》对集中式能源生产供应和分布式能源生产供应进行了有机结合,通过十项重点任务中的相关内容,对集中式和分布式如何有机协调作了比较完整的描述。第四,对于能源互联网如何促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及如何促进整个综合用能效率的提高安排了很多具体任务,这些均可用来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同时提高各种用能的效率。
中国电力报:《指导意见》在“十三五”期间会对我国能源发展产生哪些影响?
曾鸣:毫无疑问,《指导意见》将对“十三五”时期的能源发展产生非常深的远影响,使得我国能源发展的机遇、挑战并存。 《指导意见》提出的十大任务,从能效改善到多能协同,从核心技术到体系建设,从国内标准到国际合作,是多主体的兼容、全方位的发展、立体化的推进,实际上政府、企业以及全社会都面临着机遇。但也要看到,一些重点任务的完成极具挑战,需要多方配套,如政策的配套,政府、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协调推进,还需电力体制改革与之密切互动,这些都是需要正视的挑战。
中国电力报:《指导意见》提出我国能源互联网的发展目标,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请谈谈您的理解。
曾鸣:这是基于对我国能源互联网建设所需要的外部环境、政策、技术的综合考虑来划分的。由于能源互联网在我国还是个新事物,从宏观政策到微观技术、从政府监管到市场机制,从理论研究到工程实践,都还需要多方探讨和摸索。两个阶段推进的思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能源互联网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降低市场风险,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应该说,这样做是符合国情的。
能源互联网是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技术平台
中国电力报:《指导意见》提出十大重点任务,请您就其中感兴趣的内容谈谈想法。
曾鸣:电动汽车和储能的发展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至关重要,如果储能技术能有重大突破,可以说我国能源变革可从根本上发生变化。同时,二者又对我国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另外,“建设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这项任务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我们希望未来能够引领世界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在标准上拥有话语权。国际经验表明,很多有着先进技术的国家在国际上能够制定标准体系,也就有了话语权,而一旦拥有了话语权,就会大大利好本国经济的发展。
中国电力报:我国未来能源互联网发展的主要思路是什么?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曾鸣:我国未来能源互联网发展的主要思路,一是多能协同,既有单元级的协同,又有系统级的协同;既有物理层的协同,又有信息层的协同;既有宏观政策上的协同,又有微观技术上的协同。二是各种能源生产、输送、分配、使用以及存储等环节要有机配合、协调推进,一定是链式发展,不要各自独立的点式发展。
这里一定要强调多能互补、多能协同。我国未来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路就是多能协同。如果做不到多能协同,将来能源发展将不可持续,包括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就会越来越明显,能源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也就很难推进,整个能源达不到资源配置的目的,用电效率也得不到明显提高。因此,建设能源互联网最重要的任务就在于此。
中国电力报:发展能源互联网需打破垄断再造能源市场格局,您认为未来能源互联网将呈现哪些新的业态?
曾鸣:能源互联网与智能电网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仅仅依靠商业模式。新商业模式的出现,一定会使得能源领域的垄断被打破,充分有效的竞争就会到来,用户也会有多种选择,供需互动就会越来越频繁。所有这一切都会使能源供需达到有效匹配,现在所说的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点实际上就是能源供需的有效匹配,而能源互联网就恰恰能够支撑能源供需的有效匹配,因此,能源互联网与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密切相关的,通过能源互联网能实现能源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有了能源互联网,将会逐渐出现一系列的新业态,像即插即用、双向传输、灵活互动等,都是现有能源电力系统不具备的,但将来借助能源互联网平台都会实现。也就是说,互联网的特征在能源领域会慢慢呈现出来。当然,能源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不会像一般商品那样参与充分的竞争,但我相信,能源互联网的出现会明显促进市场竞争、供需直接的双向互动,从而提高市场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效率。
在此,我再强调三点。一是能源互联网对于横向实现多能互补、纵向实现源—网—荷—储协调至关重要。若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协调真正实现了,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要素也就达成了。
二是能源互联网实际上促使能源领域有了商业模式和相应的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能源资源。所以,能源互联网是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技术平台。第三,能源互联网的逐步完善,一定会使原来以集中式大规模发电远距离输送逐步演化成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且分布式发展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将使整个系统逐渐产生根本性变化。这是能源互联网又一个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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