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我国“十三五”的能源发展绘出总体蓝图。会上同时发布了配套编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了“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按照这个目标计算,从增速来看,能源消费总量在“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需要控制在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从能源强度上来看,“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需要下降15%以上。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表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发展,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至58%以下。”他说。
按照《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清洁低碳能源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可再生能源是中国非化石能源的主力,也是中国未来能源转型的重要依托。
我国“十三五”期间关于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包括这次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5个专项规划,占能源领域“十三五”14个专项规划的近一半。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了到2020年,水电装机将达到3.8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超过1.1亿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地热供暖利用总量达到4200万吨标准煤的发展目标。预计到2020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5.8亿吨标准煤。
这些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15%”的要求。
“这是综合考虑各类非化石能源的资源潜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经济性指标改善等因素,经过严格测算后确定的。”李仰哲表示。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主要能源消费地区市场空间萎缩,对接受区外能源的积极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区之间利益矛盾加剧。对于可再生能源,《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从布局上提出总的要求。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风电、光伏的发展布局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同时,输电通道比规划研究初期大幅减少。
在传统能源方面,《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我国煤炭消费比重要从2015年的64%降至2020年的58%,降幅多达6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约为6亿吨标准煤,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约为2.3亿吨标准煤,加上天然气消费占10%的目标推动,最后剩余的增量空间需要煤炭填补,即煤炭增长空间只在1亿吨标准煤左右,基本维持当前的消费水平。
李仰哲介绍,为确保能源安全,应对能源需求可能回升较快和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局面,《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还考虑了相关对策,给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留有了一定余地和弹性,“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发电机组利用率、提升跨区调运和协同互济保供能力等措施,确保能源充足稳定供应”。
能源发展规划建起“两级三类”对应体系
2016年底,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入2017年又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总规划和子规划的陆续发布,为我国能源行业构建起了发展框架。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政策取向和重大任务,是我国“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能源规划“两级三类”的体系已经基本成熟。“两级”是国家和地方这两级,“三类”是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这些规划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总体和专项,是相对的。
以能源“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为例,相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规划是专项规划,相对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分领域的规划,能源规划又是能源领域的总体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相对于能源“十三五”规划是专项规划,但是相对于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这些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又是总体规划,这是关于规划体系的情况。
“要说明的一点是,国家和省(区、市)一般都根据情况和能源发展的需要,编制了能源总体规划及电力、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但要求不一刀切,不上下简单地一一对照。”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表示。
总体规划是侧重谋划总体,专项规划是侧重落实和具体实施,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例,就是要确立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政策取向,在具体任务方面,要解决涉及全局的问题,如跨区通道建设、跨区资源配置、能源系统的整体效率等重大问题。
相对而言,专项规划要更加强化操作,具体提出本领域的规划目标、政策取向,还有具体的任务,包括重大项目的建设布局,重大任务的安排。
“虽然上下层次规划有服从关系,但不是非常机械的,而是相对灵活的,特别是在规划研究编制的过程中,要上下互动、左右互动,规划之间互相衔接印证,包括目标、重大的布局安排等内容。目前,国家级能源规划更加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李福龙介绍。
转型变革、创新发展成为能源发展主旋律
“在‘十三五’新的形势下,保供已经不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点和主要矛盾了,而是如何提高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规划重点从保供应转到了增效益,这是与以往五年规划最大的不同。”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说。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体现了转型变革、创新发展等新特点。转型变革、创新发展成为“十三五”能源发展的主旋律。
何勇健介绍,《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更多地强调了要统筹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调整存量和优化增量的关系,调整存量就是优化产能、提高效率,优化增量就是补短板。
二是清洁发展和高效发展的关系,规划提出要以全社会综合用能成本较低作为能源科学发展的衡量标准,既强调要重视发展的,又要注重经济性和老百姓的承受力,在能源发展的清洁、安全、高效这三者中找到均衡点。
三是传统能源转型发展和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强调化石能源要清洁高效的发展,同时也提出了新能源要用新的模式更好地开发,扩大就地消纳,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是能源发展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之间的关系,硬实力主要是体现在科技创新以及新产业、新模式等方面,软的实力就是通过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五是兼顾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规划提出的措施是既要有利于长远,又要有利于当前,着眼当前突出的问题,排除未来发展的障碍。如规划提出的加强能源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就是既利于当前又利于长远的举措。
在能源发展的理念和任务方面,《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把能源发展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和能源体制革命,加强能源领域合作)的战略思想落到实处,把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把“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能源领域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凡此种种都体现,“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将更重视质量和效益。
目标任务在新常态下可行
当前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经济增速和能源需求放缓,经济发展面临新挑战。《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确立既要顺应经济新常态发展的规律,又要满足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经济新常态下,能源发展趋势如何把握,既不能简单地将历史趋势外推,又不能照搬国外经验,否则推理方法就会出问题。面对这样的难题,我们在编制中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组织社会各方面研究和论证。”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说。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需要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64%降至2020年的58%,全社会用电量在6.8万亿~7.2万亿千瓦时。
先从能源消费总量和全社会用电量来看,何勇健表示,这两个目标是基本可行的,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符合我国国情。
从年均增速来看,“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速年均在2.5%左右,比“十二五”低了1.1个百分点。电力增长的速度是在年均3.6%~4.8%,比“十二五”低了1~2个百分点。增速在变换、放缓,符合新常态下的新趋势。
从能源强度来看,按照现在规划的目标可以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5%、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指标任务,而且留有一定的余地,是完全可行的指标。
从人均用能来看,依据规划,2020年我国人均用能达到3.5吨标准煤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约为美国的1/3,日本的2/3,差距在逐步缩小。
从人均用电量看,2020年人均用电达到5000千瓦时,接近欧洲大多数国家水平。数据显示,目前法国人均用电量7000千瓦时,日本人均用电量8000千瓦时,美国人均用电量13000千瓦时。“我国基本达到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的70%~80%,这符合我们正处在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何勇健说。
在保证总量下降的情况下,煤炭消费比重下降6个百分点,对于我国多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来说,变化幅度很大。“但还是可以实现的。”何勇健说。
在何勇健看来,“煤炭消费比重下降6个百分点”可行,主要建立在两点上。
一是在大气污染防治大背景下,各界对能源的清洁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能源走更清洁化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采取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改气、煤改电等多项政策,为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从整个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趋势来看,不同能源消费比重此消彼长。“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6亿吨标准煤,在实现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煤炭增量仅为1亿吨标准煤,符合我国特定国情和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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