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显示,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措施。
《规划》提出,把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作为各地区能源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3亿吨标准煤。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具体来看,水电装机规模达到34000万千瓦,风电装机2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达到10500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
一方面,这是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的内在需要;另一方面,能源应用终端领域用能方式的转变是推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重要步伐。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说,这是兑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承诺的需要。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危机,推进能源低碳转型,走清洁化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各国共识。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我国在绿色发展进程中的国际国内义务。伴随着《巴黎协定》的生效,到2020、203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目标将上升为我国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法定义务和约束性指标。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战略思想,能源生产消费革命首先要在能源的终端领域实现用能方式的转变,终端能源用能领域同时也是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核心和主战场。
《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以竞争性方式配置资源,加快成本降低。这显示,未来可再生能源发电将逐步走向“竞价上网”机制。
目前,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的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化石能源仍偏高,度电补贴强度较高,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仍需要通过促进技术进步和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降低发电成本。可再生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受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限制。
以竞争性方式决定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促进补贴的下调,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尽快实现平价上网,降低产业对政策的依赖度。同时能够避免硬性下调补贴引起的市场波动,并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
《规划》提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
“十二五”期间,由于以传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尚不能完全满足风电、光伏发电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要求,各市场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等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推进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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