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行业内引发热议。
该通知提出: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分布式光伏指标为10GW(1GW=1000MW)、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5分钱。这意味着,在巨额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面前,中国光伏发电市场监管政策迎来重大改变,严控规模、严控指标成为主旋律。此外,光伏扶贫继续获得支持。
尽管能源主管部门在今年早些时候就曾释放过“将严控光伏发展规模”的信号、业内对此有心理预期,但在这份严苛程度超预期的政策文件正式出台后,全行业一时哀鸿遍野,纷纷感慨“一夜入冬”。
11日晚间,人民网和新华社先后发文释疑光伏新政,表示新政策不是急刹车、一刀切。
6月11日22时51分,人民网发文《国家能源局: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 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援引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同日23时35分,新华社发文《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主管部门就光伏产业政策调整答记者问》,其中援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称,此次调整并非“一刀切”,而是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优化,采取分类调控。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
人民网《国家能源局:光伏通知不是“急刹车” 提质增效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全文: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行业内引发热议。
6月11日,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通知》本身不是“急刹车”,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德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经验,通过征求意见会(2月)、新闻发布会(4月)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吹风提示,还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电网企业意见并作了政策宣介。经多次修改完善、反复论证后,于5月31日正式印发了《通知》。
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连续5年全球第一,累计装机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截至2017年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截至2018年4月底,装机已超过1.4亿千瓦。
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光伏发展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截至2017年底,累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缺口总计达到1127亿元,其中光伏补贴缺口455亿元(占比约40%),且呈逐年扩大趋势。随着光伏发电的迅猛增张,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高速增长的刺激下,光伏制造企业纷纷扩大产能,光伏制造产能过剩问题、产品和电站建设质量问题也有显现。
出台《通知》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行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这是光伏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出台《通知》是十分必要的。对实现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提高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有利于缓解财政补贴压力。财政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是当前制约光伏发展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明确规定,光电发展规模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相协调。适当调低需要补贴的新增建设规模,将避免形成系统性风险,从长远讲是有利于产业发展的。
二是有利于解决消纳问题。去年以来,通过各方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弃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但还没有彻底解决,不仅西部地区光伏消纳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而且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快速增加,也给东部一些地区配网安全运行带来了新问题。通过调整发展节奏,有助于解决光伏消纳问题,减少弃光。
三是有利于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随着光伏发电补贴强度下降,将倒逼企业练内功、强体质,从依靠国家政策向到更多的依靠市场转变,减少补贴依赖,促使企业通过降本增效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实现光伏行业优胜劣汰,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技术进步,遏制企业非理性扩张,促进行业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进一步巩固光伏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培育一批世界级光伏制造领军企业。
四是有利于促进地方降低非技术成本,改善营商环境。补贴下调之后,为保证光伏发电项目经济性,一方面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和地方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降低非技术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支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光伏发电是绿色清洁的能源,符合能源转型发展方向,在能源革命中具有重要作用。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支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是能源生产革命、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行业的共同责任和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与业内单位一起,加强研究相关政策措施。
新华社《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主管部门就光伏产业政策调整答记者问》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光伏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对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缓解光伏产业补贴缺口、弃光限电
“当前解决光伏产业所面临困难付出的代价,比今后出现泡沫后再行调整所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也有意义得多。”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他说,通知的出台,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产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主要有四方面意义。
一是有利于缓解财政补贴压力。财政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是当前制约光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缺口已超过1200亿元,直接影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如果这种超常增长继续下去,财政补贴缺口持续扩大,将对行业发展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他表示,适当调低需要补贴的新增建设规模,将避免形成系统性风险,长远看有利于产业发展。
二是有利于解决消纳问题。去年通过多方努力,弃光率下降至6%,但个别地方仍十分严重。今年一季度,弃光率达4%,虽有好转,但仍不稳固。而且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快速增加,给东部一些地区配网安全运行带来新问题。通过调整发展节奏,有助解决光伏消纳问题,减少弃光。
三是有利于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随着光伏发电补贴强度下降,将倒逼企业从依靠国家政策向更多依靠市场转变,通过降本增效提高发展质量,实现光伏行业优胜劣汰,遏制非理性扩张,进一步巩固光伏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培育一批世界级光伏制造领军企业。
四是有利于促进地方降低非技术成本,改善营商环境。补贴下调之后,为保证光伏发电项目经济性,一方面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落实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降低非技术成本。
调整并非“一刀切”
“此次调整并非‘一刀切’,而是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优化,采取分类调控。”该负责人强调,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
他介绍说,今年第一批418万千瓦光伏扶贫已经下达,第二批400万千瓦正在准备。第三批领跑基地项目已选定650万千瓦,第四批将于下半年适时启动。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调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主要考虑有:一是组件价格快速下降,光伏组件平均价格与去年底相比降幅已达约17%;二是与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上限价格衔接;三是补贴缺口增长过快。
“去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呈高速发展态势,存在不少风险,需要通过价格杠杆发挥调控作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已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补贴范围的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的,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此外,国家能源局组织招标的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项目上网电价政策也保持不变。
抓紧研究光伏发电市场化时间表路线图
“支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是能源生产革命、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国家将继续支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强调。
他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一是抓紧研究光伏发电市场化时间表路线图,合理把握发展节奏。
二是大力推进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目前各地正在提出试点方案,国家有关部门将抓紧协商回复。
“通知出台后,有些地方电网公司简单理解为国家要控制光伏发展,该并网的项目也不给并了,按政策要求该垫付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也停止了,应立即改正。”他强调。
三是推动减轻企业负担,为光伏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他指出,与国外相比,我国光伏发电成本差异主要在非技术成本上,下一步将推动相关措施落到实处,真正让光伏企业轻装前行。
四是抓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目前,相关政策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将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年内出台。
五是多措并举扩大消纳,进一步减少弃光限电。电网企业要落实新能源优先调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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