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山西下发通知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取的系统备用费。经初步测算,两项费用取消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5亿元。
按照通知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山西省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房地产、铁路等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这项收费取消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9000万元。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接入山西电网(含地方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缴系统备用费。这项收费取消后,每年可为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负约5970万元,用以推动燃煤消费削减替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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