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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人才培养与引进

   2019-08-30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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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作协议书》精神,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作协议书》精神,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8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从2020年开始,面向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联合实施“西部之光”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中科院每年给予内蒙古10个“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和经费支持,并根据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人才培养数量。内蒙古科技厅将对“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入选者给予一定金额的配套经费支持,逐步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推动青年人才的选拔、支持和培养。
  “西部之光”计划以内蒙古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聚焦双方优势、特色领域的基础研究和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攻关方向,进一步优化院地合作共同资助的模式,着力提升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及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西部之光”计划是由中组部和中科院共同管理的一项区域性人才工作计划,旨在加快西部地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自2006年起,“西部之光”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将内蒙古纳入了支持范围,十余年来,内蒙古共有24名青年人才入选该计划,有效地促进内蒙古本土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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