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作协议书》精神,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8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从2020年开始,面向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联合实施“西部之光”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中科院每年给予内蒙古10个“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和经费支持,并根据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人才培养数量。内蒙古科技厅将对“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入选者给予一定金额的配套经费支持,逐步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推动青年人才的选拔、支持和培养。
“西部之光”计划以内蒙古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聚焦双方优势、特色领域的基础研究和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攻关方向,进一步优化院地合作共同资助的模式,着力提升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及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西部之光”计划是由中组部和中科院共同管理的一项区域性人才工作计划,旨在加快西部地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自2006年起,“西部之光”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将内蒙古纳入了支持范围,十余年来,内蒙古共有24名青年人才入选该计划,有效地促进内蒙古本土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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