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6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召开大会,学习贯彻“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全面落实”百日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并对科技厅11项牵头任务进行了细化,制定措施和时间表。
为了在百日大行动期间(8月16日-12月31日)贯彻落实百日大行动的通知要求,海南省科技厅大会当天就研究制定了《省科技厅关于“两个确保”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围绕“海陆空”科技领域创新,深入推进技术攻关、平台建设、高企培育、科技招商、民生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合作、引才引智、科技扶贫等工作。
《方案》明确的11项牵头任务包括:
1.建设若干国家级资源库馆和科学数据中心;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构建高水平技术研发机构,掌握核心技术,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3.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
4.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5.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吸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海南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6.推进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
7.鼓励省内外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大学科研单位等在海南设立企业孵化器,支持在海南设立众创空间,推动建立全省企业孵化器网络,培育立足海南、面向国内外,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8.支持海南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允许外籍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海南就业、永久居留。允许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就业和创业。支持海南探索建立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
9.推进科研项目管理改革,扩大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流动自主权和成果收益权;
10.研究依托全省性社会组织设立海南省技术转移中心及分支机构,与省内外、国内外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广泛联系网络,成为提供双向、多向技术与信息服务平台;
11.推动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建设。
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国章成就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就相关领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他表示,全厅上下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大胆闯、自主改,确保到今年底将应完成的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推动海南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坚决完成今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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