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结构优势互补、构建全产业链和创新合作机制等多角度,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进而实现国际能源合作可持续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主任黄晓勇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在能源贸易、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双向投资方面与世界各国展开了广泛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则增强了能源合作的力度。
首先,实现国际能源合作和能源安全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晓勇认为,中国与能源资源国的合作不能仅停留于能源贸易,可以通过强化能源领域的纵向和横向合作,加强与资源国能源全产业链的合作。
二是实现“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能源供需结构平衡发展。大多数沿线国家和地区,如中亚、西亚、俄罗斯等都是资源密集地区,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资源十分丰富,而东亚各国大都面临资源匮乏问题。宜充分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平台,有效平衡世界各国能源供需结构,实现优势互补。
三是充分发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补优势。沿线国家的炼油化工技术、装备和建设施工能力较弱,工程技术服务、装备制造能力相对落后,而中国在勘探开发技术、炼化技术和工程建设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同时,中国有资金、有市场,可以与沿线国家形成良性互补,展开更广泛深入的经济技术合作。
四是构建创新型合作机制,如建立区域间能源经贸合作机制和能源定价机制等,从而实现能源合作的多元化及能源供给的充分性。
国际能源合作不可避免地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宗教风险及地缘风险等,黄晓勇表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应对:第一,加强对各国政治力量分布和现实政权情况的了解,强化评估与预警,力争将政治风险降到最低;第二,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扩大并增进彼此互信基础;第三,宣传中国文化价值,提高中国外交协调能力和化解地缘冲突的能力;第四,增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提高国际话语权和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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