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能源问题是各国国家安全的优先领域,抓住了能源就抓住了国家发展和安全战略的牛鼻子。针对现阶段能源发展存在的机遇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适时提出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等重要论述,其本质就是实现主体能源的更替、开发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为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吉林省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
1.缓解能源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吉林省能源供给侧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以及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实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直接有助于缓解省内能源结构性矛盾,改善能源供给状态,促进能源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方面,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产能的跨区域分配提供了方案。一是省内各地区之间的跨区域调运,比如长春市和白山市可以实现煤炭产能的互补;二是省内与省外之间的煤炭产能跨区域调运;三是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吉林省提出的“向南开放”战略,融入环渤海、京津冀经济圈,促进吉林省与临近国家的煤炭产能跨区域调运。另一方面,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能源生产结构进行调整,摒弃单纯依靠煤炭的传统供给模式,拓宽能源生产渠道,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产量比重,提高能源生产效率,从而为吉林省提供“优质、高效、清洁”的能源保障。
2.优化高能耗产业结构。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促进高能耗产业节能降耗。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以重工业为主要发展内容,省内生产的大部分能源均用于工业体系建设,由此带来严重的高能耗、高污染问题。二是推动低能耗产业发展。能源结构调整将导致部分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生产难以为继,通常这类企业会寻求技术升级或者调整发展战略,这间接推动了低能耗产业的发展,使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3.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绿色发展”已成为各省市经济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当前,吉林省生态环境现状总体乐观,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一次能源浪费污染严重,省内空气污染则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大量用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等污染物。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能源生产端入手,改变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提供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供应,并依靠大力推进能源清洁低碳供应模式重塑能源生产体系,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和引领居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吉林省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对策
1.关闭、重组中小煤炭企业,退出过剩产能。调整吉林省煤矿数量是退出过剩产能最直接的对策,只有关闭不合格煤炭企业并重组中小型煤炭企业,才能保证吉林省能源系统的协调,此外,煤炭企业退出市场还将引导剩余资金合理输入其他能源部门,从而实现资金的再分配与再利用。调整吉林省煤矿数量应该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切不可一蹴而就,应逐步、有序、高效引导不合格煤矿企业退出煤炭市场,达到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进而保证吉林省煤炭产能的供需均衡。
2.实行输配电价改革,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目前,国内普遍接受的是“三段式电价”,即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其中上网电价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监管,统一定价;销售电价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期间由政府监管,待电力体制进一步改革后,逐步转向市场定价。可见,输配电价改革是降低用电成本的着力点。我们要大力加强输配电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借鉴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电力价格监管的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大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合作交流,建设电力价格监管智库,开展重大课题的前瞻性、操作性研究;加强人员培训,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更加精细、透明的监管、提升监管能力,最根本的是加强基础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电网企业投资、电量、财务等数据,健全电网企业运行和价格监管数据库,克服“信息不对称”,实现对电网企业全面、周密、细致的监管,管细、管好、管到位。
3.完善多能互补的能源发展战略,构建低碳能源支柱。多能互补、低碳高效的能源结构体系有助于促进吉林省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因此,吉林省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把发展新型能源放在重要地位,侧重于发展水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减少对煤炭的依赖。
(1)大力发展水电。水电是2030年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第一,加快中小水电发展。中小水电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实现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保林,对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天然林和退耕还草等生态工程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第二,重视建设大型水库电站。基于吉林省中小河流众多且落差大的情况,修建大型水库电站可以对梯级电站起到增加水电调节性能,提高保证出力和电能质量的积极作用。第三,实现科技创新。吉林省应积极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电站和电网要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控制和现代通信技术,实现综合自动化、无人值班和优化调度等。
(2)加大推动天然气应用。吉林省应从以下两方面做起:第一,开展“煤改气”工程建设。清洁供热是吉林省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为加快省内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促进天然气产业发展,吉林省可以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尽快出台“煤改气”政策,引导供热主体从使用煤炭转向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第二,制定天然气科技融资政策。为升级天然气产业发展,吉林省应优化天然气产业科技金融投资环境与服务,建立天然气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估的工作机制,以及培育天然气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3)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吉林省应该继续充分利用省内太阳能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第一,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重点支持在光照资源条件、经济发展较好的长春、吉林等城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对个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给予支持。第二,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也符合吉林省扶贫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探索构建能源互联网,推动能源技术快速发展。未来人人都可以是能源提供者和消费者,都可以参与到能源产业链中来,这将使能源实时供需平衡难度增大以及系统调动的难度增大,对能源系统的安全稳定和供需平衡带来了极大挑战。因此,吉林省应该尝试构建能源互联网,利用用户思维、大数据思维、平台思维以及整合思维,推动能源技术快速发展,促使能源系统全面更新。
4.结合“向南开放”战略,引导过剩能源“走出去”。2016年3月,吉林省委、省政府指出,建设向南开放窗口,重点是建设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实现与环渤海、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长吉图区域向南开放的新通道、新平台、新窗口。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基础上,吉林省“向南开放”战略的提出为吉林省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抓住这次机遇,努力引导过剩能源“走出去”,促进新能源开发技术“走进来”,促进省内与省外乃至国外在能源领域的沟通协作,帮助吉林省实现能源的长效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扎实推进改革进程,逐步实现能源改革基本内容,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20年以后,继续深化能源改革,借鉴前期改革经验,提高创新水平,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能源供给体系,实现能源与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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