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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能源革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2015-09-29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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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美两国元首9月25日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重申了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展示了两国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

中美两国元首9月25日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重申了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展示了两国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行动。我国在联合声明中明确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制度创新,强化政策行动,并宣布了推动绿色电力调度、2017年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推动低碳建筑和交通、制定实施下一阶段载重汽车燃油效率标准以及削减氢氟碳化物等一系列具体举措。这与我国一直以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一脉相承,也是我国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我国还将继续采取积极行动,进一步促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一、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是控制人为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其中主要是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在相当长时间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仍会持续增加。因此我国着力提高单位能耗和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的经济产出效益,“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都制定并实施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及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约束性指标,并将其分解到各个省市,强化节能减碳的目标责任制。2014年与2005年相比,我国单位GDP能耗已下降29.9%,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3.8%,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基本没有下降,发达国家平均下降幅度也仅为15%左右,我国取得的成效得到世界公认。“十三五”继续保持这种下降态势,我国可超额完成对外承诺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上限。

减缓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一是大力节能,提高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建立低碳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GDP的能源强度;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降低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强度。上述两个因素的叠加,可使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较快下降。在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也将有效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常规污染物的排放,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安全和民众福祉的协同效应。因此也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着力点。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将有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极大地促进节能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投资,使之成为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领域,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增就业机会,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

二、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在2020年后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我国提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早日达峰,到203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20%左右。实现上述目标,核心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高效、安全、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和消费体系,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淘汰落后产能并提高能效,到2020年左右工业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有望达到峰值,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50%以上,为实现全国目标奠定基础。通过优化城镇体系和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交通布局和车用燃料构成,强化建筑节能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可达50%,大中型城市公交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30%,同时控制新建建筑物规模和汽车数量,可使建筑和交通部门的二氧化碳到2030年左右趋于稳定并尽早达峰。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提升到20%左右的目标,是实现降低碳强度目标和达到峰值的重要支撑。到2030年,煤炭比重由2005年的70%下降到50%以下,再加上天然气比例的增加,单位能耗的二氧化碳强度可下降20%。届时非化石能源供应量将达约12亿吨标准煤,是2005年的7—8倍,相当于日本、法国和英国能源总消费量之和。届时非化石能源装机将达约13亿千瓦,相当于美国发电装机总量。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将均达3亿—4亿千瓦,水电装机4亿—5亿千瓦,核电装机约1.5亿千瓦。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将在世界上雄踞领先和举足轻重的位置。

到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成熟,成本可与常规能源相竞争,可以满足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能源需求。其后随经济社会发展新增加的能源需求则由增加非化石能源供应来满足,化石能源消费不再增长。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将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转折点和里程碑,意味着经济增长与二氧化碳排放完全脱钩,走上低碳发展路径。

三、深化改革,加强低碳发展的制度机制建设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常态,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相协调和可持续性,经济发展将由资源和要素投入型的粗放扩张增长方式转向创新驱动型内涵提高的增长路径。要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求,就要加快推进改革,建立和形成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切实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国家和各省市都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提升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在国家和各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制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约束性目标,加快推进能源革命的各项改革措施,强化各级政府节能和减排二氧化碳的目标责任制,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公众广泛参与。

二是进一步创新低碳发展模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速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抑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原材料产业的发展和产品出口,构建低碳产业体系;改革和完善促进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加强能源市场机制改革,逐步取消对化石能源补贴,激励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在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基础上,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以市场机制体现碳排放空间和配额的紧缺资源和生产要素价值,引导企业投资导向,吸引社会资金投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强化建筑、交通部门的能效和排放标准,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探索中国特色的低碳城镇化道路。

三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争取在全球气候制度设计方面的话语权,统筹考虑各种双多边渠道下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讨论。大力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为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和增强气候适应力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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