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网站获悉,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让古丝绸之路在能源合作领域焕发新的活力,促进各国能源务实合作迈上新台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并发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简称《愿景与行动》)。
《愿景与行动》提出六项合作原则。其中,坚持开放包容、坚持互利共赢、坚持市场运作明确了中国开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和谐发展指明了中国开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方向。《愿景与行动》还提出加强政策沟通,加强贸易畅通,加强能源投资合作,加强能源产能合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和完善全球能源治理结构等7个领域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重点。
《愿景与行动》介绍了中国为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将采取的积极行动,指出将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共同推进能源合作的实施方案、行动路线图。充分发挥双边能源合作机制的作用,协调推动能源合作项目实施;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继续加强与各能源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建设互利共赢、开放包容、公平有序的新型能源治理体系;倡议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俱乐部,为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提供平台,增进理解、凝聚共识。
《愿景与行动》最后指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是互尊互信、合作共赢之路。只要各国携起手来,精诚合作,就一定能建成开放包容、普惠共享的能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