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编制了《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实现全区矿产资源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确定了进行全面清查的九大问题:煤炭资源配置项目落实不到位问题,矿业权登记管理问题,违法违规整合和兼并重组矿产资源问题,厅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转让国有矿业权问题,清查违规投资入股矿山问题,清查违规减缓免矿产资源相关资金问题,清查涉矿中介组织从业管理问题,清查国家、自治区财政出资项目管理问题,清查矿山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存在问题。
《方案》要求,从三个方面健全完善制度:一是矿产资源领域审批监督管理制度,二是矿产资源领域相关资金收缴管理制度,三是涉矿中介组织从业管理及行业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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