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以上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15.07万吨、9.5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确定了“十四五”节能减排十大工程: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方案》提到,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洗选,抓好电力等主要用煤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坚持“先立后破”,统筹电力热力供应衔接,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开发利用核能,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持四个区分、先立后破、四类处置方式,在发展中解决矛盾和问题。对“两高”行业实施能耗煤耗闭环管理,新上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严格履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
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减碳引导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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