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日前发布的《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着力推进能源供给多元化,加快形成煤、油、气和清洁能源多轮驱动、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
煤炭方面,促进煤炭清洁生产和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持省内煤炭年产能3500万吨以上。
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根据调入煤炭通道情况动态调整煤炭储备规模。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煤炭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等地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督促指导煤炭生产、经营、消费企业保持合理库存,不断提高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加快蒙东输煤通道升级改造,提高煤炭输入能力。
同时,要促进煤炭高效利用。严禁高耗煤、能效水平较低的项目建设。积极实施民用散煤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燃煤机组基本实现超低排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
推动清洁能源利用。推进辽东南地区减煤化向去煤化过渡,推广核电余热供暖、低温堆集中供暖,积极探索推进制氢、海水淡化等核能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利用。实施氢能产运储销及综合利用工程、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点建设工程。探索支持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利用等清洁取暖工程。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大力推进能源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积极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电网、燃气网、热力网柔性互联和联合调控,促进基础设施协同优化运行和多种能源融合发展。
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大幅降低能耗强度。健全能源消费市场体系,严控能源消费增速。促进能源资源协同高效配置,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
强力推进能耗“双控”。坚决实施能耗强度控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严禁违法违规新上高耗能项目。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引领倒逼机制,重点控制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监察,加大节能标准法规等落实情况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政策,重点产业应严格实行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地区的高耗能项目依法实行缓批限批。
电力方面,稳妥适度发展火电。推动煤电由传统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电源逐步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能力、清洁供暖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积极参与调峰、调频、调压、备用等辅助服务。鼓励调峰气电发展,在天然气输送管网沿线和建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沿海城市布局天然气调峰机组。
积极建设电力调峰设施。着力构建适应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高的智能化电网和调峰系统,提高辽西北等电网薄弱地区汇集新能源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清原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庄河和兴城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桓仁大雅河、清原二期和阜新海州露天矿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一批建设条件好、前期工作成熟的站点纳入国家规划。合理安排火电调峰项目,持续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发挥火电托底保障和顶尖峰作用。推进发电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发挥调峰调频作用,为电网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加强电力供应和安全保障。加强电源电网建设,在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的基础上,提升电力应急能力。加强重要 城市、灾害多发地区和机关、通信、医疗、电网、核电等关键部位供电应急设施建设。适度配置电网备用火电机组,加强应急柴油发电机、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等应急电力设施建设,确保电网调峰、调频和关键单位突发应急供电需要。加强设备安全、网络安全和生产建设安全监管,强化预警防范,确保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电力安全。
加强能源通道建设。积极推进跨省区大容量外送输电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辽宁电网与东北、华北等区域电网内外结合、充分协调联动的格局。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提高电力安全保障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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