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勘查开采大排查的通知》,从2020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对全区自然保护区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大排查。
《通知》明确排查范围和重点。一是聚焦29个国家级、60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划定范围;二是中央领导、自治区领导批示指示的重点区域,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信访突出、盗采情况时有发生的重点区域;三是盟市确定需要排查的重点地区。
排查重点是中央环保督查组提出的600个退出勘查开采的矿山;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越界进入自然保护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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