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以下简称“1439号文”),提出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随着电价市场化改革开启,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电价上涨不设上限。
随之而来的,十余个省份高耗能行业电价上涨超过50%,还有的省份上浮了80%左右。比如,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2021年11-12月电解铝火电成交均价达到699.29元/兆瓦时,较燃煤基准价上涨了74.3%。
对于高耗能产业来说,电价涨成这样,意味着什么?
是停产还是传导涨价?“电价直接涨超过80%,啥意思?原来0.435元的电价直接涨到了0.97元,高电压等级的也从0.37元涨到了0.79元,很多高耗能企业直接休息了。”一位熟悉电力行业的人士这样说。
上述人士举了个例子,“在电价0.42元的时候,生产一吨电解铝电价成本大概是7000元,那么当国际铝价到13000的时候,刚刚好平本。近期铝价已经涨到了23000,电解铝厂是不是赚到了10000元?现在电价提高到了0.97元,意味着一吨铝成本达到了14000,那么铝价要达到20000元才有得赚,再加上其他成本也跟着涨的时候,差不多21000才平本,可是铝价能长期在24000吗?谁也不知道,于是高耗能企业纷纷停产了。”
钢铁行业也是用电大户,电价上涨直接提升钢铁生产成本。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表示,就拿广西地区来说,如果按照炼钢每吨平均需要耗电400度计算,广西目前大工业用电220KV以上的基准电价是0.5239元每千瓦时,上涨50%的话,电价上涨至0.7859元每千瓦时,则每生产一吨钢成本增加约105元,意味着钢铁企业利润空间将面临着收缩。
“目前,各地区基础销售电价及上浮电价幅度不一、企业吨钢用电比例也有差异,因而每个企业在电价上涨的形势下成本上升幅度也不一致,但总体是提升了钢铁业生产成本,削弱了钢铁行业利润空间。”她认为,对于钢铁市场来说,电价上涨导致的成本上移也会对钢价形成一定支撑。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葛昕表示,从部分上市钢铁企业的业绩预告来看,部分钢企第三季度利润已经出现了腰斩,对于钢铁企业来说,成本的不断上升将明显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生产成本的上升也将向成品材转移。
对于钢铁行业来说,“限电”就将意味着产量的下降,“高电价”将意味着成本的上升。葛昕认为,短期来看,全球能源紧张的大环境依然存在,主要能源市场价格将居高不下,而对于国内钢材市场来说,“能源保供”和“能耗双控”的影响将并存,供给端的下降预期要明显强于需求端,同时对于钢市成本的支撑力度也将愈发明显。
“不要浪费一场好危机”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通过标准引领、政策引导实现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目标,给出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5个大类、11个种类、19个小类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通知》还指出,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要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姜庆国表示,当前多个省份在依据1439号文件制定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过程中既没有理性认识高耗能行业能耗高的客观事实,也没有对企业能效做区分(是达到标杆水平、还是属于淘汰类别),普遍采用“一刀切”的手法对高耗能企业大幅度提价,明显违背了《通知》有关精神。
“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既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保持世界制造大国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石,也是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能耗总量绝对量大、单位能耗高是一个客观事实。”他认为,要紧紧把握高电价、高煤价窗口期,利用好1439号文带来的改革机遇,以电价为工具,加快实现高耗能企业节能减碳。
姜庆国表示,《通知》出台时间节点非常好,是加快完成高耗能行业改造升级的重要机遇期。
他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是高耗能行业有关产品市场价格处于高位运行,行业收入水平高,为节能减碳改造升级提供了资金保障。其次是在1439号文发布后,很多省份高耗能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两大法宝——政策性电价和自备电厂的法力大降或者近乎全废。
“前些年,多个省份引进高耗能企业一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电价政策支持,部分地区电价远低于一般大工业目录电价。另一方面高耗能企业一般都配备了自备电厂,在煤价处于低位时期,自备电厂低电价有力保证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利润水平。在此条件下,各省主要通过行政手段要求高耗能企业节能减碳,价格手段发挥的空间有限。”姜庆国表示,在1439号文发布后,高耗能企业上述电价优势消失,一方面其优惠电价政策被取消,且电价上涨幅度不受限制,另一方面随着煤炭价格处于历史高位,多个省份高耗能企业自备电厂发电成本已经高于从大电网购电价格,企业倾向于加大网购电比例。因此,目前各省应该紧紧把握高电价、高煤价难得的“双高”的窗口期,充分利用政策及电力价格手段,通过标准引领,鼓励行业改造升级,加快完成高耗能行业节能减碳工作。
他建议,参考《通知》能效要求,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结合各省高耗能行业省情,做好分类,奖惩结合,精准有效实现行业节能减碳目标。
姜庆国谈到,对于标杆水平以上的企业,力求做到奖励到位,购电价格可以参照一般大工业电价执行,还可依据高耗能企业自备电厂及负荷可调节能力,优先配置一定规模新能源指标,让能效水平优秀的企业好上加好。此外,鼓励升级改造,对追求标杆能效水平的企业给足机会。鼓励基准水平附近的高耗能企业尽快完成行业改造升级,给定期限,达到标杆水平要求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还要真正对落后产能说“不”,对低于基准水平且没有能力或拒不升级改造的高耗能企业,要做到淘汰到位。
“1439号文的发布对高耗能行业以及以高耗能行业作为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地方政府都是一场危机。”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姜庆国坦言。但他引用了这句名言——“不要浪费一场好危机”。
他表示,在当前高耗能产品价格普遍处于高位、能源成本承受能力较强,煤价处于高位、自备机组优势大幅下降,电价大幅提高、以电力价格作为调节手段的作用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各地政府若运筹得当,利用好1439号文政策,吃透《通知》精神,将之打造成提升能效的利器,借助树立标杆、鼓励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有望提前实现高耗能行业节能减碳目标。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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