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试行了两年的《邯郸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经广泛征求意见,重新修订后印发实施。《邯郸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是落实邯郸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自2021年8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对提升科研领域守信意识、规范科研诚信管理、惩戒科研失信行为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管理服务对象的充分认可。此次修订,注重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的衔接,坚持问题导向,并结合邯郸市在科研诚信管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进行了补充完善。
重新修订的《邯郸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将继续为推进邯郸市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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