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越南36家投资风电和光伏发电设施的企业向越南总理范明钦提交了一份要求改善发电价格结构的提案,项目无法按期实现商业可行性,难以获得20年的折扣。
他们在请愿书声称,“这些项目有可能出现财务计划失败和坏账的情况。如果实施新方法,企业和银行将无法收回资金。”
这些公司还担心面临法律缺陷和财务效率低下,两者都可能导致亏损和资不抵债。他们认为,可能无法收回24.6亿美元的投资,且新的发电定价将使他们无法实现财务目标。
这些公司认为,从长远来看,这个价格体系将导致他们投资项目中止或推迟,无法确保越南实现能源转型的承诺。
两个月前,越南工业贸易部(MoIT)批准了过渡性项目的电力生产的定价。过渡性光伏项目的上限价格为每5美分/kWh~6.4美分/kWh,而风力发电的上限价格为6.7/kWh~7.7美分/kWh。这一上限价格比规定的20年优惠上网电价(FIT)要低出20%~30%。
目前,越南有84个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总装机超过4676MW)已经落后于商业运营计划,并且在20年内没有资格享受设定的优惠电价(FIT),其中,34个过渡性项目(28个风力发电项目和6个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建成并完成评估,装机约为2091MW。
投资者表示,他们已经等了两年多才有新的发电定价机制,这将成为与越南电力公司谈判电价的基础。在这种价格类别下,过渡性项目的实际售电价格小于或等于协商后的电力价格区间上限。
由于第21/QD-BCT号决定(在今年1月1日发布)与第15/2022/TT-BCT号通知(2022年10月3日发布)及相关文件之间的不一致,投资者建议越南总理范明钦指标越南工业贸易部(MoIT)进行调查,并授权引入新的发电价格等级。
投资者还敦促越南总理下令,让越南工业贸易部(MoIT)就与风力发电场和过渡光伏项目相关的原型电力购销合同发布新的通知。这些过渡项目销售价格的期限为20年,这些示范合同应继续为可再生能源提供激励。(本文编译自新能情报局,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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