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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与能源体系融合为“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2023-09-06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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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双碳目标下,实现乡村振兴、 扩大农民就业增收渠道的潜力和后劲在于现代农业与能源体系的融合发展。加强现代农业与能源体系融

在“双碳”目标下,实现乡村振兴、 扩大农民就业增收渠道的潜力和后劲在于现代农业与能源体系的融合发展。加强现代农业与能源体系融合,有利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新业态,更有利于推动农村劳动力转型升级。

众所周知,无论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加强智能粮库建设,还是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都离不开电力的有效支撑。据统计,2022年,农村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占全国总就业人口的24%,但农村能源消费总量仅占全国的12%,农村用电量仅占全国的13%,农村户均供电容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9%。除电力外的其他能源基础设施在农村未能全面普及,天然气、供热等管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比较薄弱,与城市能源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

当前,农村生活用能主要包括煤炭、薪柴、电力等,其中煤炭占比达到37.2%,尤其是北方农村地区占比超过50%。农村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从2014年的2.01亿吨标煤增加至2020年的3.11亿吨标煤,约占全国生活用能的48.3%。农村人均生活用能从325千克标煤增加至434千克标煤。使用散煤、薪柴烧水、做饭、取暖,不仅热效率低,而且也给农村地区造成较大的生态环保压力。

再从另一方面看,广大农村绿能储量丰富,有待深度开发利用。据测算,2020年我国农村屋顶光伏资源可发电量接近3万亿千瓦时,超过当年我国光伏发电量(2605亿千瓦时)的10倍,相当于我国当年总发电量(7.5万亿千瓦时)的40%。2021年我国秸秆产量达8.02亿吨,可收集的秸秆资源量达6.71亿吨,其中大部分以还田和散烧形式处理,产生大量温室气体排放。农业不仅是温室气体排放源,更应是固碳增汇的主要贡献者。截至2021年5月,我国农业碳汇市场已经累计交易碳汇约117万吨,总金额为7400多万元。实现农业碳汇价值,已成为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经济转型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如此,可再生能源的深度开发利用还能够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未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为我国“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由此可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强现代农业与能源体系融合,对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

加快能源生产电力化。继续构建以电为中心、清洁高效、环境友好、网源协调的农村能源供应体系,发挥可再生能源“生力军”作用。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发电与配套电网建设,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布局及时序,完善可再生能源预测、预警及调控,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序开发、及时并网。完善秸秆、畜禽粪便的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打捆直燃供暖、秸秆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等技术应用。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让农田从碳源变成碳汇,支持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主体参与碳交易市场,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确权补贴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质押融资。

推动能源消费电气化。据测算,电气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有望减少终端能源消费约0.5亿吨标准煤,带动能源消费强度降低4%左右。当前,农网供电可靠率总体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户均配电容量达到2.7千伏安。稳定可靠的电力基础设施为采暖电气化、厨炊电气化、交通电气化打下坚实基础。应持续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围绕农业现代化、生活电气化、交通绿色化以及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用能领域,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电气化示范项目,做好电网配套及延伸服务,支持多元主体灵活便捷接入,持续提升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

以产业融合打造多元业态。充分发挥能源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进一步做优做绿第一产业、做实做强第二产业、做精做活第三产业,推动产业间技术融合、功能融合、价值融合。积极推广“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推进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综合利用项目,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研究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等政策,促进共同富裕。探索“风光+生态修复”“风光+矿山治理”“风光+农村景观”“风光+交通设施”等多功能融合模式,增强项目的经济收益和环境效益。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业集聚区等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利用服务。开展“能源互联网+农业、产业、生活”特色场景建设,制订用能监测、问题诊断、能效分析等能源一揽子解决方案,提供便捷、高效、普惠用能服务。最终打造“高产高效农业+清洁能源工业+现代化服务业”融合发展典范,向乡村振兴、能源强国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曹培玺,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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