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企业环保督查。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部及省市交叉互查组“四不三直”检查迎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环保管理,有效降低违法违规案件数量。
二是强化企业环保问题整治。依据环保专家隐患排查“回头看”反馈的结果,加大环保重点企业整改追踪力度,针对整改态度消极、整改速度缓慢、整改成效不佳等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做好环境信访问题处置。认真落实“两治一提升”专项工作,每月按时报送工作情况调度表,未接到污染防治监管平台信访件,处理环保投诉工单19件,均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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