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和空间,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河北省支持民间资本投入绿色低碳产业、新能源、乡村振兴等九个领域项目建设。
《若干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分别为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完善民间投资保障机制,大力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和强化各项工作组织实施。
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方面,河北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低碳领域相关产业,突出抓好具有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的关键项目,扩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技术中心、研究中心,攻克、转化、应用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此外,河北省还支持民间资本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投资力度,建设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新能源及升压站、氢能、地热能开发利用和充电桩等能源类项目。
在完善民间投资保障机制方面,河北省提出,深化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重点项目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实行停工、停产管控。优化能耗指标配置,做好民间投资重大项目与能耗双控目标统筹衔接,实行重大项目能耗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