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过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浙江逐步形成了科技特派员制度“四个一”做法。
实施一揽子政策,实现精准管理。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以制度和政策引领特派员工作持续创新。省、市、县(市、区)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民培训和科技服务组织创立等工作。
突出一对一定位,实现精准对接。每2年由各乡镇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提出科技特派员专业领域需求,省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汇总并在网上公开发布需求,派出单位按需提供对口专业科技特派员人选。经派驻和派出单位双方确认,完成派遣任务。每个乡镇只派驻一名科技特派员,遇到急重难技术问题,派出单位将调动全部资源,快速协助解决问题。
推进一张网建设,实现精准服务。在满足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的基础上,推行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法人化、团队式服务县域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科技特派员服务网络。通过抓点带面,促进技术推广,形成了“科技特派员+企业+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
树立一面旗帜,实现精准发展。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其行政关系、职务、待遇等保持不变,工资、奖金、福利从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每2年表彰一批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有偿服务等形式,与派驻地企业和专业大户联办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成为“永远不走的特派员”。
下一步,浙江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借鉴兄弟省份的好经验,不断创新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制度,把总书记的命题作文续写好、深化好、发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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