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改善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内生动力,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9月12日,扬州市出台《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实施意见》,推出8个方面30条举措。
一是提振和扩大消费。持续办好“好地方 好生活”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各地举办“一县一主题”促消费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丰富优质文旅和体育休闲服务供给。有序实施新能源汽车有关财税优惠政策。
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面落实国家、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潜力。积极参与组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三是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断优化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稳定房地产投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四是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
五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实施30项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和15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力度,落实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要求。
六是培育壮大新增长点。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细化明确优势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任务书和路线图。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与平台经济发展。
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多措并举稳就业聚人才,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公共资源开放共享。持续提升宜居城市品质,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八是强化服务保障。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稳步扩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政银合作产品覆盖面和规模。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加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服务载体建设。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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