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提出6条消费促进支持政策,共发放1.2亿元促消费补贴资金,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活力。
一、着力提振汽车消费。个人消费者在大市区购买乘用车的,分档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数字人民币补贴,先购先得、用完为止。
二、加力促进传统消费。在“我的盐城”APP等线上平台分批次发放1.1亿元全市域、全品类通用消费券,重点支持住宿餐饮、百货零售、家电家居、文化旅游以及外卖服务平台等领域消费。
三、持续拓展文旅消费。发放5万张“玩转盐城 青春体验卡”,可免费畅游全市24家景区。开通“乐游长三角”上海至盐城高铁旅游专列,发行“长三角潮玩卡盐城地区卡”,畅玩盐城26家重点景区。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每人次25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稳健发展住房消费。支持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各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情况给予购房人团购优惠价格。
五、鼓励发展新型消费。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新增网红首店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活动期内公共网络零售额增幅前三名的限额以上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补助。认定一批集聚示范性和专业特色型的市级电子商务直播示范基地,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支持商业综合体有效延长营业时间,每天延长营业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鼓励各地对超出部分补贴80%。免费开放夜间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鼓励各地对活动期间发件量超过20万件的快递企业,按超过部分给予每件0.1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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