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数字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2〕8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为抓手,整体统筹推进经开区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率,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便捷、治理精准、运行高效、开放透明、公平普惠、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和行政办公“一网协同”水平显著提升。具体目标是:非涉密系统上云率达到100%,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配合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开展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多跨(跨层级、跨场景、跨部门)示范场景应用。
二、推动业务应用数字化建设
(一)持续拓展“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按照省、市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经开事 精心办”总门户建设,持续推进政务服务PC端向“江苏政务服务网常州经开区综合服务旗舰店”集成、移动端向“苏服办”APP、“我的常州”APP汇聚、自助端向“畅通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整合,逐步实现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按照“应上尽上”原则,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和管理。不断优化网上审批服务环节,加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的对接应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和办理深度,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积极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持续优化移动端应用架构,规范移动端应用管理,快速迭代升级各项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用户粘性和月活跃用户数,促进优势叠加、融合发展。
(二)加快推广“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深入开展区域社会治理集成改革,依托市“一网统管”城运管理平台,以市政务云网设施为基础,促进数字化与区域社会治理各场景深度融合,打造经开区“区域治理一张图”,支撑城市运行监测、分析预警、研判决策、指挥调度、联动处置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下沉业务衔接各条线日常工作,重点在治安管理、应急处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建立综合运行机制。完善指挥运营机制,拓展数字化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安全、经济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丰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场景。
(三)全面提升“一网协同”工作效能。对接市政府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加快提升内部办公数字化协同水平,打造整合公文管理、机关事务等通用应用的协同办公平台,覆盖区域内各镇(街道)党政机关、各职能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系统和工作人员,构建高效、快捷的办公方式,不断提高运行效能。深化“互联网+监管”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三、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一)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协助省、市级大数据主管单位持续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数据管理服务标准、打通部门数据沟通渠道、明确数据各阶段安全主体责任,同步构建高效可靠的公共数据管理服务体系。依托经开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及省、市级相关管理办法,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数据共享模式,持续优化区级各单位数据共享路径。
(二)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以编制公共数据共享目录作为方向,全力协助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区级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继续做好市、区各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区级各部门整合本单位系统数据资源,根据本区部门职能分布情况,明确各类系统的数据归属,加固数据传输链路,降低数据传输风险,畅通数据传递渠道,最大程度上避免信息孤岛,持续优化数据开放共享体验。
(三)深化数据开放利用。依托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增强各单位数据共享意识,从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协助源头部门提高数据质量。强化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能力,持续做好区级数据归集工作,进一步利用公共数据资源一次开发、重复利用的优质特性,开发创新应用场景,为实现非涉密数据按需共享、应享尽享的高效运行机制夯实基础。
四、协同推进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按照集约化、一体化建设思路,全力配合市政务云平台、网络平台和基础中台支撑能力建设。根据上云迁移计划,稳步推进各类非涉密电子政务系统向市级统建政务云迁移;加快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整合迁移;推进区级自研自建信息化系统接入市数字政府统一登陆门户平台,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单点登录使用,促进服务效率再提升。
五、完善政府数字化治理安全体系
(一)健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全面落实部门数据管理职责。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制度,优化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动态监测和主动防控,强化整体性安全监管,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人员的安全保密管理。
(二)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立足技术自主可控,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保障数据建设、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建立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确保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有序推进和平稳运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六、建立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
(一)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再造,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化全周期管理水平,探索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评价体系,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和后评价结果的应用,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有效提高项目绩效和财政资金效能。
(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设立区级首席数据官(CDO),在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地区或部门的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体系等。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对信息化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数据资源治理和共享要求拥有“一票否决权”。
七、引领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实现落地数据可用不可见,为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提供可靠的应用环境。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建立经开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机构、有关单位、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与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对接,充实专业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落实经开区数字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建设人才队伍。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培训,创新人才引入和培养机制,建设一支数字政府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积极探索推动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各镇(街道)、职能机构、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数字政府建设内容定期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惠民效果和群众评价检验考核数字政府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