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日报讯(记者 郭志华)10月18日,记者从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获悉,10月16日至25日,企业按照《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有关要求,可以申报三亚市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在奖励范围方面,2022年度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三亚市奖励的企业不在本次奖励范围内);2021-2022年认定通过的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均可进行申报。
在申报条件方面,企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号)及相关补充公告的要求在三亚实质性运营;企业按照要求定期填报统计调查表,高新技术企业须在有效期内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企业诚信经营,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在奖励方式及额度方面,首次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经海南省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纳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进行管理的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其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按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本批次奖励资金申报依托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即“海易兑”,http://hqzc.wssp.hainan.gov.cn),请申报企业在线填写相关奖励申请表。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16日至25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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