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种业振兴政策措施的通知,着力突破种业发展瓶颈、补齐种业发展短板,推动内蒙古种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种业振兴政策措施突出“保种、育种、制种、用种”4个关键环节,紧扣“地、水、种、粮、肉、乳”6个重点任务,围绕种业振兴三大工程,聚焦国家部署的重点任务打出政策“组合拳”,将有利于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农牧户顺畅衔接、紧密合作,推动种业各主体、各环节全链条发展。
政策措施从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构建稳定高效现代育种体系、打造国家级良种繁育基地、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步伐4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支持举措。据悉,政策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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