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面对疫情的轮番冲击、市场需求收缩、产能压减退出等多重困难叠加、多种风险交织、多条战线的压力挑战,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落实市委“1+11868”工作体系,保持定力、迎难而上,深耕主责主业,突出园区载体建设,强化“四新”项目招引,不断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发展生态全面优化,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一、综合
经济实力持续提升。2022年我区生产总值为171.5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1%,增速列全市第4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31亿元,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4.52亿元,同比增长3.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3.70亿元,同比增长5.7%。三次产业比重1.9:61.0:37.1,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物价温和上涨。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同比增长0.9%,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服务价格指数与去年持平,消费品价格增长1.5%。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五升三降”,交通和通信上涨4.3%,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3.6%,食品烟酒上涨1.8%,医疗保健上涨1.4%,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1%,衣着下降4.0%,居住下降1.1%,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7%。
二、农业
农业经济稳中有升。农林牧渔总产值8.56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农业产值3.02亿元,林业产值0.23亿元,牧业产值2.0亿元,渔业产值0.91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4亿元,分别增长3.9%、9.5%、16.4%、2.5%、2.9%。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发展保持平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1.3%,其中,制造业同比下降3.6%,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增加值增长17.1%,为全区工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速为-10.9%,股份制企业下降2.1%,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增长6.9%,私营企业下降11.9%。22个行业大类中,有10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增长面达45.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576.6亿元,下降4.7%;利润总额15.5亿元,下降73.1%。
建筑业稳步发展。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6家,比上年增加6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6.2亿元,比上年增长78.3%,其中,实现建筑工程产值3.3亿元,比上年增长3.0%;安装工程产值0.8亿元;其他工程产值2.1亿元。
四、服务业
服务业支撑有力。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3.70亿元,比上年增长5.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5.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实现利润增长18.2%,利润率为16.9%。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30.1%、17.2%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投资增长势头良好。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3.1%。重点领域中,民间投资增长35.3%,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9.2%;工业投资投资增长-28.7%;工业技改投资增长-0.1%;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44.4%;建安投资增长12.4%。新兴产业投资加速,“四新”经济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8%,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39.0%。
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开发投资20.0亿元,比上年下降6.1%。其中住宅投资18.1亿元,下降6.2%;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4亿元,下降42.9%。商品房销售面积47.7万平方米,增长0.8%。
六、消费市场
消费市场规模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60亿元,比上年增长0.1%。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57亿元,增长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03亿元,增长0.2%。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38.67亿元,增长0.2%;餐饮收入额2.93亿元,下降0.9%。
七、对外经济
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实现进出口总额3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其中,出口30.8亿元,增长21.8%。实际利用外资8687万美元,增长30.7%。
八、财政
财政运行稳定向好。2022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1.00亿元,同比下降31.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8亿元,自然口径下降10.0%,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5.7%。其中,税收收入13.29亿元,自然口径下降2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4.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下降7.9%;非税收入4.49亿元,增长138.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2亿元,下降0.8%。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范围: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