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成绩。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443.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2亿元,增长8.8%,拉动GDP增速增长0.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255.92亿元,下降5.8%,下拉GDP增速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184.72亿元,增长1.3%,拉动GDP增速增长1.09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0.2:17.73:82.07。
二、农林牧渔业
2022年全区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其中:农业产值7.1亿元,增长30%;畜牧业产值0.6亿元,下降17.1%;渔业产值0.32亿元,下降35.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13亿元,增长1倍。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92亿元,增长8.8%。
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79773.19亩,增长16.8%。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如下:油料作物103吨,增长63.8%,蔬菜(含薯类)21.6万吨,下降7.1%;禽蛋产量234吨,下降42.8%。
主要畜产品:牲畜存栏数57631头(只),下降36.3%。其中:生猪存栏1176头,牛存栏1495头,羊存栏11310只,禽类43650只;牛奶产量778吨,增长1.5倍。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2年全区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205.39亿元,比上年下降3.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95.39亿元,比上年下降3.7%。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8.4%,非公有企业下降47%,其中,外商及港澳台企业下降5.3%。分规模看,大型企业下降1.3%,中小微型企业下降19.8%。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9%,制造业下降4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2.3%。
在统计的46种工业产品中,12种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增长面为26.1%。
在支柱行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加值170.89亿元,比上年增长8.9%;医药制造业增加值6.04亿元,下降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2.64亿元,下降0.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1.78亿元,增长5.6%;食品制造业增加值1.68亿元,下降12%。
2022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5.3%,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完成工业品出口交货值1.56亿元,比上年下降44.7%;实现营业收入393.1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利润总额116.4亿元,增长2.59倍;亏损企业亏损额2.3亿元,增长18.8%;应交增值税23.2亿元,增长84.7%。
2022年全区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0.54亿元,比上年下降14.3%。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77.20亿元,比上年下降15.3%。建筑房屋施工面积403.1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56.1%;竣工面积88.92万平方米,下降0.7%。
四、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
2022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上年下降2.7%。其中: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1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2.5%。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44.7%,其中:住宅投资下降46%。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8.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1%。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5.8万平方米,下降4.6%。
五、国内贸易和市场物价
2022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8.03亿元,比上年下降7.2%。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67.5亿元,同比下降20.5%。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汽车类下降25.8%,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0.8%,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下降23.31%,中西药品类下降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6.6%,化妆品类下降16.7%,金银珠宝类下降14.9%,日用品类下降1.3%,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下降41%,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22.7%,通讯器材类下降37%。
2022年全区限额以上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6.1亿元,是上年的2.7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达0.8亿元,同比下降23.4%,占住宿餐饮业零售额的12.1%。
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6%。其中:交通通信类、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6%、2.4%、2.1%、1.2%、0.8%;医疗保健、居住、衣着类价格同比下跌0.1%、0.4%和2.2%。
六、财政与税收
2022年全区实现税收收入92.89亿元,比上年下降29.8%。其中:增值税8.43亿元,下降81.6%;企业所得税51.05亿元,增长13.8%;个人所得税15.13亿元,下降22.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88.14亿元,比上年下降1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50亿元,下降10.4%;2022年地方财政支出54.59亿元,比上年下降14.8%。
七、社会事业
2022年,15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圆满完成,4个自建房改造项目和7个小区1582户棚户区改造(功能完善)项目加速实施。临空产业园、城北新城道路及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北京路、江苏东路改造和创新广场慢行步道工程有序推进。加快打通7条丁字路、断头路。完成2条道路景观绿化改造,新增绿地面积87亩。持续开展“城市病”专项治理,落实三级路长包联制,修复路面10万平方米,主次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100%,规范建筑物外立面和门头牌匾,拆除违法建设19.2万平方米,整治线缆“蜘蛛网”18万米,城区环境更加清爽有序。积极构建“大物业”管理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排查整治扬尘污染问题282处,“散乱污”企业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巩固,土壤污染防治不断加强。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新建装配式建筑33万平方米、绿色建筑50万平方米。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273天。
八、人民生活
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13元,比上年增长0.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10元,比上年增长5%。民生支出3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站)23个,新增就业2.7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发放临时救助金3935万元、城乡救助对象各类政策性保障补助金1646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651万元、惠及1.7万名高龄老人。落实抚恤优待保障资金3580万元。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投用,全民免费健康体检14.4万人,41万人签约家庭医生,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能力标准,群众在家门口看病的条件不断改善。
十件民生实事有效推进。建成创业社区5个,新增创业1676人,带动就业3595人,发放创业社区普惠贷款49.6亿元,贷款额位居全市第一。建成运营7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85张。新建平面停车场9处,新增停车泊位1473个。改造交通堵点7处。新建环卫公厕12座。建成小游园3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筑业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乌鲁木齐市统计局;社会事业和人民生活部分数据来源于高新区(新市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