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条例》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就《条例》的宣传贯彻提出意见。
法治引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李公乐介绍,开发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河南省开发区条例》自1994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推动我省开发区在建设初期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亟须制定一部新的条例,以法治引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两个确保”、加快推进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制定条例是巩固河南省开发区改革经验成果,保障开发区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2021年以来,省委把开发区改革摆在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来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相继出台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经过整合扩区,全省现有184家开发区,就业人数超过500万,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利润等,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市县经济的重要增长极。要坚持改革路线不动摇,就需要以立法形式将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李公乐指出,制定条例是破解开发区改革发展瓶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开发区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我省开发区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够优、质量效益不够高,块头不够大等,这和开发区经济发展主引擎的定位不相适应。制定《条例》有助于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切实解决开发区发展中的体制机制、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问题,为开发区发展保驾护航,全面提升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水平。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打造强引擎
“条例的立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开发区深化改革、提升发展、提升能级,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打造强引擎。”李公乐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这也是开发区建设发展的首要任务。在条例内容上充分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立足提升开发区发展的质量、效益和速度,针对当前开发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开发区优化创新生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合理布局主导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开发区因改革开放而生,改革创新是最大的优势。我们通过立法引领推动开发区不断进行探索试验和改革创新,将近几年我省开发区“三化三制”“管委会+公司”等改革创新的成熟经验通过立法固化下来,并积极参考、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推动开发区有序剥离社会事务,聚焦主责主业,构建权责清晰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
“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当前开发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推动解决调研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经济管理权限下放不到位、要素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做到能具体地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使《条例》既符合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又能解决开发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李公乐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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