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兰州经开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100条优惠政策助力投资

   2023-12-25 中国兰州网
82
核心提示:12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12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企业前来投资兴业,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制定《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围绕外资外贸发展、科技创新驱动等方面给予企业资金支持,《政策》共12章100条,试行期一年。

360截图20231225141727790.jpg

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首年最高可奖励50万元

《政策》提出支持外资外贸发展,主要包括外商投资到位资金、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外贸企业奖励、跨境电商等扶持奖励,对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首年根据实际到位金额进行分档奖励,最高可奖励50万元。单个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最高可奖励20万元。对入驻经开区孵化中心的外商投资、外贸和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最多60个月房租优惠。

新获批国家级研发机构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支持科技创新驱动,主要包括企业研发机构扶持、孵化器及众创空间、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质量体系认证等方面政策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机构,最高可奖励100万元。对入驻经开区孵化中心科创类企业,给予最多36个月房租优惠。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迁入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奖励人民币50万元、30万元。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高层次人才带专利创办企业给予最多60个月房租优惠

支持人才发展,主要包括鼓励企业引进优秀大学生、高层次优秀人才奖励,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研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支持鼓励辖区内企业积极引进国家高层次人才,博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在经开区带专利、资金创办企业,经开区孵化中心给予最多60个月房租优惠,第一、二、三年房租全免,第四、五年房租优惠50%。对为经开区开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其中:对获国家级人才奖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与经开区共建合建且自主管理的创新创业平台,每年度给予30万元-50万元资金补助。

对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按认定等级一次性奖励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包括甘肃省优秀新产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企业等奖励扶持及工业项目推行“标准地”供应模式等。对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按认定等级一次性奖励,其中:特等奖奖励100万元,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15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对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等称号的,分别奖励25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信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人民币,逐级获得认定的,补助差额部分。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上规入库

支持培育发展动能,主要包括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上规入库、扶持制造业企业、企业境外参展等。在中国境内主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经开区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境内科创板、创业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经开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鼓励支持企业上规上限入库,对新增纳入经开区范围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

单个项目享受资金最高1000万元

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鼓励支持工业项目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工业企业购置生产设备、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在经开区北拓片区投资建设产业项目等。分别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标准档位进行相应补助,支持工业项目加大基本建设投入方面,单个项目享受资金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支持鼓励工业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方面,单个项目享受资金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方面,单个项目享受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新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支持生态绿色发展,主要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扶持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逐级获得认定的,补助差额部分。

《政策》还提出将“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优化工程建设审批、不动产登记、政府采购、工程现场联合勘验等。简化部门内部业务流转程序,工程项目单个审批事项不超过7个工作日,全流程审批优化至30个工作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