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日前,山东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联合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
此次试点范围除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经费外,还包括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用于实施科技创新工程、高校与科研机构整合共建、科教产融合等财政支持资金中的部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同时,该方案明确了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山东能源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可依托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资金,适时自行组织开展“包干制”试点。
从试点内容看,今后上述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和获批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同时,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并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
该方案另一创新点是,改变过去技术和财务分别验收方式,实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依托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项目结题/成果报告、项目经费决算和绩效评价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倒逼经费透明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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